第1章 事緣何起(1 / 3)

第一章:事緣何起

說起了刺青,地球人都知道,是刺在人體上的圖騰或文字,可我要說的刺青,卻是刺在一個農民腦門上的“法官淩弱”。

我要發表的作品,就是這位刺青農民的一本日記,加上千幅照片,記錄了他走欲全國尋找律師援助,與篡證法官抗爭的經曆。

真實的人,實有的事兒,實址實名,本來就是伸手可及,和抬眼可見的事情,誰知途中偏偏碰到了怪遇,正是一個怪誕的老人,帶來的一串怪誕的故事,這才使得這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事情,摻雜了離奇的迷幻色彩,正是這層離奇的屏紗擋著,才使原本行走的真實故事,改變了它應該有的本色……

這個怪誕老人,還有他的怪誕故事,可是遠的地球天外,怎麼就會,與這頭刻刺青的農民接上了茬、搭上邊了呢?

這話可就長了,就先說這刺著“法官淩弱”的農民吧,他叫潘福學,現年48歲,身份證210621196502024418,家住遼寧丹東風城市紅旗鎮德奎村二組71。

那是一個不算偏遠的小山村,村裏人大都知道他隻上過初中,在生產隊裏隻當過一天的勞動社員,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二手農民,算不上真正的鋤杠子犁把手,更不要說心思放在種地上了。閑的時候喜歡看點書,對地圖特別感興趣,有時連下地幹活,田間地頭也要帶著地圖,常常因為注意力溜號到地圖冊裏,而鏟掉了苗子把大草留在地壟上……

這頭輪承包一晃十年過去了,可就在第二輪承包開始的時候,因為他人在外地,家裏的承包耕地也就被幾個分地的給占了。刺青就是發現少了承包耕地,他才拒絕在合同上簽字,並找了村裏和他所在的紅旗鎮政府,要求補齊自己應該得到的土地。當他再次準備簽合同的時候,卻發現了合同中,後補給他的地塊是虛填的,實際並不存在土地,因此他沒有在合同上簽字,再次去找村裏和鎮裏。

可是他最後見到的,卻是鎮裏發給他的《土地證》,原來他沒有簽字的那張承包合同,被村組代簽並公證了。於是他找了八年申請了市級合同仲裁,還告到了法院,雖然裁定了重新簽訂承包合同,但始終沒有得到過公正的解決……

一直到了2008年,正趕上統一更換《土地證》,法律規定合同生效才發土地證,丹市府也出台了文件規定:沒簽合同或條款不全的,必須重簽或完善後再發證……

刺青本來以為這下可以解決自己的問題了,可讓他怎麼也沒有想到的是:紅旗鎮再次使用欺騙的手段,竟然製作了一張《地塊明細表》充當了完善合同,以減少承包麵積的方法,苛扣了刺青應得的糧食補貼款,又一次違法的填發了土地證。

於是,刺青就兩案齊訴,請求法院補齊應得補款、撤銷違法頒發的土地證。刺青一審敗訴,就在上訴到丹市中級院的過程中,發現了一審法院給他的第7號證據:《……補貼發放簽名表》中所有的簽字,字跡統統出自同一個人的代簽字,刺青通過表中的數據與各戶承包麵積對比計算,發現苛扣的補貼麵積,統統轉移集中到了特定的戶頭領取……

因為觸到了當地府官員的敏感處,這個第7號證據,就在丹市中級院的王法官手時,篡改成了《……補貼未發放簽名表》,還編造了假事實掩蓋苛補行為。並把刺青的再審請求狀子給扣押了兩年……

於是,他要走遍全國的省市,尋找最好的援助律師幫自己打贏官司,扳倒那些貪官汙吏,討回公道……

他先是買了一台摩托車,打算騎著摩托車走全國,本來聽了這事兒的人,就報著不信的態度很少信他,可是,當地公安派出所收了人家425元辦牌照款,還有660元駕照錢之後,就是不給人家牌照,找了多次,不但車牌照沒有了,最後連錢的下落也沒了,農民猜出這是鎮裏指使派出所故意刁難的,目的就是阻止自己的,走訪全國尋找援助行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