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時,卡爾約見了他,向他開誠布公,說明了自己的身體狀況。卡爾大笑道:“我快死了,我的朋友,奇怪的是,我居然還笑得出來。“
諾崇問:”多久?“他惜字如金,似乎每多說一個字,昔日如潮的罪惡感就會將他吞噬。
卡爾說:”也許還有幾十年,但最多不會超過一百年。該來的總歸回來。“
這時間對他們而言不過是轉眼而過的事,諾崇沉默不語,第一次為他的老友而擔憂。
卡爾說:”我不能這樣死去,在永夜帝國滅亡之前,我不能死。你必須最後替我完成一件事,諾崇,一件最最重要的事。“
諾崇毫不猶豫的點頭承諾,就像他以往無數次做的那樣,他甚至都不用問這是為了什麼。
卡爾說:”我想起了一千多年前的一場冒險,那是我在北方一座龐大的地下城冒險時碰上的現象。那時,我和凱西斯找到了兩件金光閃耀的神器,當我觸碰到神器的時候,一陣火焰灼燒般的劇痛讓我猛然退縮,但凱西斯卻能夠將其中的一件取下來。
我和凱西斯,雖然我們都受到亞山的祝福,但畢竟我不是戰士,我不能擁有那件神器,凱西斯獲得了那件神器的力量,他可以隨心所欲的發出灼燒萬物的金光,讓環繞著他的敵人在無盡的光芒中焚盡而亡。
他可以支配亞山的降魔之光,雖然範圍不大,隻能籠罩他身旁六百碼的距離,但不論是惡魔還是凡人,他都能將其毀滅。
當時在場的還有一位在凡間行走的天神,我出於好奇,讓這位天神也觸碰這件神器,但他並沒有獲得如凱西斯般的神力。我由此判斷,這件神器的無上力量,隻能由命中注定的人獲得。
我們將這件神器帶回了南方,凱西斯是個糊塗蛋,他從沒意識到這件神器的重大意義,事實上,他甚至已經將這件神器丟失了。我尋找了他所有的遺產,但卻沒有找到這件神器。很奇怪,聖者遺物是無法被熔煉的,它的形狀是一根怪異的金色權杖,在凱西斯觸碰之下,可以發散出太陽般的光芒,我從未在格利爾王國見到過任何這樣的東西。
但我對此進行大量秘密的研究,模仿凱西斯曾經散發出的光芒,研究出了相似的法術,在研究法術的過程中,我見到了某種征兆,也許預示著四位能夠獲得神器力量的人。”
諾崇問:“什麼啟示?”
卡爾嚴肅起來,手掌張開,一片淡藍色的薄霧在空中浮現,很快開始變幻顏色,在薄霧中,諾崇見到了四個具備象征意義的景象——
一個身穿鎧甲的國王,一個手持長矛的流浪漢,一個通體黑炎的女人,一個浸泡在血水中的孩子。
卡爾說:“我們都知道第一個人是誰,這混蛋不知道過得怎麼樣了,老天,我真的想念他。”
諾崇嚴肅的點點頭,並不答話。
卡爾又說:“另外三人,我也有猜測,那個孩子需要時間成長,那個女人遠遠超出我的掌握,但那個流浪漢,我已經找到了他的下落。”
諾崇說:“你要我做什麼?”
“慢點,慢點,老朋友,你總是掃我的興,讓我把話說完,慢慢的,優雅的,充滿美感的將故事講述出來,就像綻放的花朵般耐心而堅忍。。。。。對,事情是這樣的,在幾個月前,沙漠之海的軍隊在沙漠中遇到了成群荒漠巨鯊的攻擊,麵臨著全軍覆沒的危險,就在最危急的時刻,一位突然現身的遊俠拯救了他們。
說是一位遊俠很不恰當,因為當時他們見到的是一群武藝超群的軍隊,隻不過這支軍隊的人全都長得一模一樣,手上拿著木棍,木棍的一頭削尖,仿佛長槍一般。這支軍隊足足擋住了五十頭荒漠巨鯊的襲擊,而且並沒有打算殺死這群禍害,而是將它們遠遠驅逐,因而避開了它們的要害,這可比殺死它們要困難多了。
你知道這些巨鯊,它們是最難纏的敵人。平時潛伏在沙漠地下,如同鯊魚遊弋在海底一樣來去自如。五十頭這樣的怪物,在沙漠之中,足以將一支千人騎士團吃的屍骨不存,但那支看上去吊兒郎當的軍隊卻輕易製服了這些凶猛的野獸,而且降服了它們,讓它們如同見到母鯊一樣服帖。
令人驚訝的是,當那支槍兵團完成了這一壯舉之後,突然如同海市蜃樓般憑空蒸發了,隻留下一個槍兵倒在原地,瞧他的模樣,似乎快要死了。”
諾崇問:“他就是那個人?”
卡爾點頭說:“我相信就是他,手持長矛的流浪漢,能夠引發輝耀之光的人。”
諾崇沉思片刻,說:“那你要我做什麼?”
卡爾皺起眉頭,盯著諾崇看了一會兒,說:”你還有精力來一次長途旅行嗎?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