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律師PK法官 第4節
2010年9月15日上午10點,賣糧的齊坤和收糧的黑心販子之間的賣糧糾紛一案在基層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審理。
我早上七點從家中就出來了,10點10分到的法院,我焦急地提前和審監庭的薑庭長打個招呼請假,否則到時不來,再次按照撤訴處理,我們可就無任何話可說了。
被告收糧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律師,還有我們追加的被告張二都已經到了,但是法官有去上廁所的沒回來,所以10點20分才開庭。
這次基層法院程序上走得很完備,三個法官一個不少,雖然偶爾擅自出去上廁所,接電話,其他沒有任何毛病。另外法庭正中間坐了個法警,這在以前的所有案子中都沒有這個景象,看來基層法院這次有準備,如果我再敢當庭辱罵高國軍法官之流的人物,馬上就毫不留情地將我繩之以法。
開庭前核實身份的時候,出了個樂子———薑庭長看我們律師事務所的公章和被告代理律師的公章有所區別(就是公章下麵代碼的問題),因此進行詢問,我回答這個公章就是我們刻的。對方的馬律師馬上提出異議,說公章都是統一刻製的———潛台詞就是我的公章可能是假的,我對此很反感,我當了這麼多年律師,還頭一次見到這種弱智,拿這個當事說,看樣子真是黔驢技窮了。我告訴法官,我們單位公章就是這樣的,我是法定代表人,我們銀行備案是這個,稅務備案也是這個,司法廳備案也是這個,法官一聽沒有再多問,但是馬女律師卻捅咕鄭三,鄭三馬上提出異議,說對我的公章有異議,法官為了顯示公正,因此再次詢問我,我簡單回答:“希望對方拿出公章下麵必須有那些代碼的法律依據出來。”
對方一聽啞然。
我此刻非常生氣———這種律師到底是真傻還是假傻啊?既然你這麼會製造障礙,那我就給你上一課吧,免得你這小縣城的律師不知道天高地厚。
我發言表示要看一下對方的授權委托書———如果被告公章上也沒有那幾個數字,我正好可以將計就計嘛,兩敗俱傷無所謂,你不能出庭當缺席,我律師事務所公函不用,還完全可以公民代理嘛!
結果這個糊塗律師很好笑,委托書上竟然沒有公章,我提出異議,主審薑法官幫著解釋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有簽字也不行,這是公司行為,不是個人行為。幸虧鄭三帶了公章,馬上蓋上,我一看有數字,因此再次要求對方出示營業執照副本———開庭起初就說沒帶,庭後再提交,我當時沒有異議———打官司在這上麵糾纏的都是無能律師,浪費的隻能是自己時間,所以我從來沒有在任何案件上難為過對方,但是今天不行,這個女律師不教訓一下,真的沒有任何道德底線了。所以我堅持要求對方提供,否則無法核對真假,應當視為對方缺席———這下對方慌了,馬上開始聯係,法官也很人道,給對方20分鍾時間,我也沒有斬盡殺絕,表示可以給對方機會。剛才還躊躇滿誌的鄭三開始手忙腳亂聯係人。
法官一看有些過意不去,開始折衷,意思是現在已經快11點了,實在不行就下午開庭吧,我回答下午有事不行,沒想到馬律師也不同意,她有其他案子也需要開庭。
20分鍾過去了,對方沒有將營業執照拿來,我揶揄法官道:“時間到了。”
法官比較尷尬,意思再等一會,我微微一笑,這要是換了我們,肯定不會有這好待遇,鄭三提前就放風,說當地沒有他擺不平的事,我就不相信這種吹牛逼的人。
40分鍾後,對方氣喘籲籲地拿來了營業執照副本,法官向我出示,我搖頭表示自己不看。
11點半的時候本案正式開庭。
馬律師很磨嘰,為了體現自己盡責,明明一句話能說明的問題,非得用十句話,我不著急,你不是下午有事嗎?那就拖時間好了,反正我下午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