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坐辦公室的一般工作,會討好老板,不會耍賴,不會撒嬌,更不會對著某個男人花癡了——她,長大了!

就像是洛央的長大一樣,我們無法斷定那是好事還是壞事,隻是,這一切,既然都是無法逆轉的,那麼我們還是無須在意了。

“哥,我自己在這裏,其實很好。你不要去追究那件事了,好嗎?”她指的,是當年李珣做的那些手腳。

沈銘森不知道自己心裏究竟是什麼樣的一種感覺,他隻是點了點頭。

“你,還愛他嗎?”

沈銘雅幾乎是苦笑著的,“若說不愛,那一定是假的!可是我愛他,那又怎樣呢?該忘的,過了多少年,都是要忘的!哥,忘了告訴你了,我戀愛了!”

她笑了,沈銘森覺得他從她的目光裏,看出了一絲的甜蜜。不過,那也隻是“一絲”而已罷了!

“真的,哪天讓哥哥見見,知道嗎?”

“恩,我知道!”沈銘雅點頭,“我感受得到他很愛我,我相信,早晚有一天,他也會成為我最愛的人的。哥,你要對洛央姐好,一定要!你要知道,不是誰都有你這樣幸福,能和自己愛而且愛自己的人在一起的……”

是的,沈銘森一直都是明白自己的幸福的。雖然這份幸福來之不易,可是老天終究還是給了,他已經是很幸福的人了啊!

他相信,自己一定會珍惜洛央一輩子的。

“我和他還是老鄉呢,所以,我們要回去結婚。”

“考慮好了?”

“是啊,好了!”

沈銘雅的改變,不僅僅體現在工作上。她婚禮的那一天,李珣也去了。他們握手,然後相視而笑。

“我隻是想知道,你究竟得到了什麼?”沈銘雅微笑著對李珣說,“我還要感謝你,感謝你對我的拒絕!”

李珣也在笑,隻不過他是苦笑著的:得到了什麼?隻怕就連他自己都不知道吧!最終,他沒有得到洛央的愛,沒有得到沈家的企業,就連原本擁有的最愛自己的那顆心,都讓他自己生生給拋棄了。說起來,算是自己活該吧!

“我不想你離開博森,你知道的,我還需要你,以前的那些,我們一筆勾銷!”

“我不離開,隻是,我累了……”累了,所以我想休息了!我想簡簡單單的生活一段日子,然後想想自己活著究竟是為了什麼。

“你需要多久?”

“我不知道啊!”李珣看著遠山,幽幽說到,“也許隻需要一兩天,也許是一年兩年,也許,是一輩子了吧!”

“你後悔嗎?”沈銘森拍了拍他的肩膀,和以前一樣的,“你如果早就知道了這樣的結果,你當初還會那樣做嗎?”

“當初?”李珣嘴角揚起了一抹弧度,“高三那年,我的錯,就已經開始了!可是如今討論這些問題,已經是毫無意義的了。既然後悔無用,那麼我絕不會後悔!”

沈銘森笑了,因為他知道,自己最好的哥們兒李珣,還是存在的,即使經曆了這麼多,他還是沒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