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一直想寫的青春年少,一直想寫的十八歲之前的歲月,一直想寫的一種美好,以及一直想寫的十年之後的自己……

洛央總覺得自己的高三是一場如夢幻般的過往,可是當它真的過去了,她才發現有那麼一個人,那樣深愛著她。

十年之後,我們都改變了太多,可是,總還會有人記得當年的自己,不是嗎?

我的幸福,究竟在哪裏?如今的我,那麼輕易的就看到我麵前的那個分岔路口:一麵鮮花,一麵荊棘。

今生,我做的最傻的一件事情就是企圖跑過荊棘去追你的背影。

但直到多年後,我才知道,你隻是走了鮮花滿路,偶爾到荊棘路上看看風景……

我隻是傻了,隻怕你連腦子都沒用,而我,卻付出了整顆心。

內容標簽: 都市情緣 豪門世家 小三

主角:洛央,沈銘森 ┃ 配角: ┃ 其它:

☆、楔子

她隻覺得腦子裏的血一個勁兒地往上湧,擠得她的整個頭顱都要爆掉。握著手機的左手,關節都發出了響聲。隻是,洛央依舊是從容的,她不允許自己失敗,所以她從容地說,“晚安,再見……”

再見?再也不要見了吧?

按下手機上的紅色按鈕,洛央微微勾起了嘴角:6分42秒,多麼諷刺的數字!她清楚地記得,他第一次打電話約她出去吃飯,也是6分42秒。那一次,她答應了,在他的軟磨硬泡下答應了。那個時候,洛央沒想過兩個人會有更多的交集,也就更沒想過,有一天,他會用那種冰冷的語氣對她說,“我那次是被逼的,你不會當真了吧?”

“是,我沒當真……”洛央的語氣依舊那樣平靜,甚至還帶了一點戲謔,“你該不會以為我喜歡你吧?你……恐怕還沒有那麼優秀吧!”

是啊,你從來都不是我身邊最優秀的那個,可世界紛擾,優秀的人,我會報以欽佩的目光,但能讓我為之駐足的,隻有你。

我的幸福,究竟在哪裏?如今的我,那麼輕易的就看到我麵前的那個分岔路口:一麵鮮花,一麵荊棘。今生,我做的最傻的一件事情就是企圖跑過荊棘去追你的背影。但直到多年後,我才知道,你隻是走了鮮花滿路,偶爾到荊棘路上看看風景……

我隻是傻了,隻怕你連腦子都沒用,而我,卻付出了整顆心。

——洛央

七年前的那段故事,如何去遺忘?隻怕青春的焰火盡了,化作灰燼,我也能看出它曾經的光芒。給我一陣風吧,吹散一切,簡簡單單。

作者有話要說:新文哦,第一次寫現言,壓力很大,希望大家可以支持哦。相信我,真的去看這篇文的人,不會後悔的!

謝謝啦謝謝啦,收藏吧大家!

☆、第一章 七年

01.

淩晨兩點,在一座古老的北方小鎮,鎮中心的地下停車場裏,一輛銀白色轎車的燈始終亮著。然而它並沒有任何想要開動的跡象,隻是像一個黑夜中的獨行者一般,靜默的,仿佛隻是在◣

“請你寫書。”

“你該知道網絡寫手‘妖子’為人孤傲,是從不答應出版商的約稿的吧?”洛央冷笑一聲,“還是說,你有那個信心可以打破我七年來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