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早上,宋明遠就趁著白霜晨露,重新回到山上,要把那隻兔夾子給撿回來。
那隻兔夾子太鏽了,想來應該是別人忘記了的夾子。
就算不是被忘記的,宋明遠也隻能狠狠心,把那東西拿過來。
他要用這個夾子弄兔子,然後去賣掉換一袋米。
兔子如果是活的,而且個子還比較大的話,是能夠換一袋大米的。
如果記得不錯,宋明遠知道,九十年代的野兔子還算多,稍微有點夾兔子經驗的老手,還是能夠得到不的收獲。
宋明遠跑去昨,差點就被夾住腿的地方,看到了那個生鏽的鐵夾。
看上去,這個鐵夾子已經被放在這裏十幾,甚至可能一個月都有。
此時,宋明遠也管不了那麼多。
在生死存亡麵前,這點道德已經不足掛懷。
此時就算在路上撿到十塊錢,宋明遠也是絕對不會交出來的。
宋明遠直接就把夾子拿走,然後根據當年,他自己的父親,交給他的夾兔子技巧,尋找兔子走過的痕跡,然後將兔夾子,埋藏在這些足跡的所在,最後用樹葉掩蓋,並插上木樁,固定住夾子。
一氣嗬成,宋明遠匆匆返回。
沿路,看到一些能吃的野菜,宋明遠也就沒有任何的遲疑,直接采摘,弄回家熬煮。
好在,農村比城市好的地方是,在城市裏很可能就真的要被餓死,而農村的話,隻依靠吃野菜,也能夠存活好多。
宋明遠沒事的時候,還會去挖茅根。
這是一種甜甜的東西,長在茅草的根部,非常常見,可以當甘蔗一樣,汲取茅根裏麵的水分和糖分。
回到家。
方運程正拿著兩隻大番薯用火燒烤。
“你起來了啊。”宋明遠被烤紅薯的香味所吸引:“運程,你哪裏來的紅薯?”
“是隔壁的嬸子送過來的。”
“那你謝謝人家了沒有?”
“嗯,已經謝謝了。”
方運程臉髒兮兮的,剛才肯定是用撥草木灰的手,往臉上擦了幾把,所以看上去一副貓抓了一般的模樣。
“順水哥,紅薯快烤好了,我們有東西吃了。”方運程又搓了搓手,有些迫不及待。
“我煮一點野菜你吃。”
於是方運程在烤紅薯,而宋明遠則在煮野菜。
“好燙!”烤完了紅薯,方運程就趕緊咬上一口。
盡管他已經非常心翼翼,可還是被灼燙的紅薯,給燙的找水不斷往自己的嘴裏灌。
“慢慢吃,又沒有人跟你搶。”宋明遠提醒。
方運程往紅薯上吹了幾口氣,等稍微涼了點,就又急著開吃。
吃完,好一會兒,方運程忽然道:“順水哥,我想吃米飯了……”
一個習慣於吃米飯的人,一旦兩都吃不到一口米飯,這種滋味別提有多難受。
“我明白,我會想辦法弄點米飯過來。”
宋明遠吃完之後,又開始在寒地凍的空氣裏,釣龍蝦了。
但他知道這不是辦法。
宋明遠狠了狠心,釣了幾十隻龍蝦後,他竟然扛著長鍬,跑到無主的湖裏挖起了蓮藕。
這個水塘本來就是無主之地,裏麵也沒有多少水。
宋明遠沒有那種專門的防水衣服,隻能脫下鞋子,在凜冽的風裏,下河而去。
站在水裏,宋明遠感覺似乎有刀割自己的腳和腿。
那種似乎腿不屬於自己的感覺,他發誓,他再也不想體驗這樣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