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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刑警的糾結花事(前傳)》張惋君

明騷暗賤也傾城

謝謝蓓蓓幫我求來的封麵!很喜歡!

有人以美色傾城

有人笑不笑都傾城

他,她,他,明騷暗賤,也將愛情的城池,建起又傾覆。

他愛她數年,卻最終趁火打劫,在她最危難的時候逼迫她親手將戀人送上法庭,送進監獄。

別處再無一座城,天黑時,為我掌燈。——夏微涼

終這一生,也不會再遇到一個女孩子,可以讓我像這樣愛著,不曾動搖。——蘇墨痕

如果今生今世還有機會去好好愛一個人,那個人一定要是她,隻能是她。——駱錦年

俗話說:明騷易躲,暗賤難防。

啊,是明槍易躲,暗箭難防?

我一直覺得,前麵一句才稱得上是“俗話說”類……

改了一個據說比較不冷的文名,明騷,暗賤,各代表兩位男主。但我還是想保留寫文初衷所定的名:《錦年幽微涼如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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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她親手將他送上法庭,送進監獄

第1章 楔子

盛夏,驕陽似火,夏蟬狂躁嘶鳴。

櫻楓市最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庭之上,卻是一室窒息的靜謐,空氣仿佛已凝固成霜。

夏微涼坐在陪審團席位,雙手死死絞在一起,雖是盛夏,她卻感覺寒冷蝕骨穿心,渾身都不可控製地瑟瑟顫唞著。

法庭之上,法官正麵目嚴肅審閱判決書;

律師早已結束唇槍舌劍,安靜退回各自崗位;

原告席站立的中年婦女眼裏仿佛有熊熊怒火燃燒;

陪審團一片鴉雀無聲。

所有人心思各異等待著法官的宣判,唯被告席上五官俊美的年輕男子,神色異常平靜,沒有因犯罪而痛心後悔,亦無因站在這人汙點的位置而驚慌失措,仿佛他在等待的,就是預期好了會到來的。

逃不掉,躲不開,就索性平靜地接受這“命運”的安排。

“叮——”

法官手中的法槌,忽然驚破這一室窒息的靜謐。

全體起立。

肅穆。

法官神色莊嚴:“本庭現在宣判:本庭現在宣判:被告人駱錦年,犯意外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因其主動歸案,並認罪態度良好,情節較輕,判監禁五年……”

法官莊嚴的宣判飛出屋頂,攀上三萬英尺的高空。陽光忽然躲進雲層,萬裏蒼穹一片灰暗,嘶鳴的夏蟬驟然噤聲,全世界一瞬間寂靜得可怕。

法庭之上卻忽然喧囂起來。

原告席上的中年婦女奔向審判台,指著法官怒罵:“瞿永正,他犯的是故意殺人罪,他故意殺了我兒子,要判死刑,是死刑!你徇私枉法,我要上告省裏上告中央撤你的職!”

原告其他家屬亦一哄而上,指責著公平判決的法官。

這裏一片混亂,被告席上的駱錦年已被法警匆匆帶離,眼看著就要消失在門口,夏微涼坐在陪審團,終於忍不住大步追上去。

“錦年!”

聲帶哭腔,隻一聲,眼淚已瞬間奔湧而出。

駱錦年頓住步子,卻是沒有回頭,脊背僵直站立。

她看不到他的神色,隻大聲而悲愴地哭著:“對不起!錦年,對不起……”

駱錦年仍未回頭,被鐵銬銬住的雙手,卻緊握成拳,眼裏一片悲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