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他的說話技巧已經厲害到隨便兩句話就可以讓人這麼篤信了嗎?誌龍默然無語,良久才開口:“不可以啊,瑞賢不可以去紋身啊。”要是你覺得疼了又要說我騙你了……
“哎,為什麼?”因為是在房間裏麵,誌龍穿著一件工字背心,身上的紋身能夠隱隱約約看見一些,瑞賢也不客氣的把誌龍的衣服再扒開了一點,“我以前看到很多同學去紋的,不過好難看,還有點嚇人,oppa的這個還蠻好看的呢。”所以她才想去試試的。
老實說,瑞賢的舉動完全的出乎了誌龍的意料,一般的女孩子得知自己去紋身了,不是應該一臉心疼的說不要去,說要保重身體麼?瑞賢的這個反應還真是……對極了誌龍的胃口。
瑞賢小學之後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美國渡過的,那個年紀的孩子已經開始學會思考,可以說瑞賢的價值觀處世觀稍微靠向美國人的思維,美國人很尊重別人的想法,講究獨立自主,不太喜歡別人幹涉自己的想法,所以瑞賢也是這麼對誌龍的,你想帶家虎去MAMA,好啊,我陪你一起!你想去紋身?嗯,對身體沒害的話,我陪你吧?
我不幹涉你的想法,無論你的想法有多麼胡鬧,我陪你。
正是這樣的想法完全的戳中了誌龍的心,rap本來就是一種很自由的唱腔,喜歡rap的人基本都是很崇尚自由和自我的。對於誌龍來說,紋身本來就是他的愛好,就像唱歌一樣,既然紋身是無害的,那就做吧,他找的是女朋友,不是教導主任。
雖然瑞賢的態度很好,不過還是——“不行!”誌龍拒絕的很是果斷。
“為什麼啊?”瑞賢有點不解。“你可以去,我為什麼不可以?”
“因為我是男人啊!”紋身很疼的啊,小笨蛋。
……原來紋身還分男女的嗎?Oppa果然越來越呆了。鼓著包子臉的瑞賢眼中帶著點不屑的看著誌龍,哼哼,這種話我會信麼?
果不其然,誌龍被瑞賢的目光弄毛了,一下子撲了過去,撓著瑞賢的癢癢,“呀,怎麼可以那麼看著oppa呢!壞丫頭。”
“好,好癢,oppa,我,我錯了,哈哈……”瑞賢被撲倒在了沙發上麵,雙手不停的撲棱著,可是瑞賢畢竟是個力氣不大的女孩,誌龍再瘦弱,練了這麼多年的舞蹈,力氣還是不差的,無論瑞賢怎麼拍打,那種癢癢的感覺依舊擺脫不掉。
玩過了鬧過了,誌龍嚴肅著臉,認真的和瑞賢說:“好女孩是不可以紋身的!”
誌龍的表情很嚴肅,很認真,很man,但是……你不覺得你們的姿勢有點不和諧嗎?
瑞賢躺在沙發上,頭發亂蓬蓬的,臉上也是通紅的,誌龍幾乎是靠在了她的身上,雙手撐在了她的胳膊上,眼中隻看著自己。
雖然瑞賢對感情這碼子事一知半解的,可是她可是在美國這旮旯長大的,美國的學校從孩子們很小的時候就有性教育這門課了,這個姿勢……蹭的一下,瑞賢的臉已經可以不能用通紅來表示了。
男女之間向來就是這樣,如果兩個人都非常的坦然平淡,那麼兩個人其實就覺得沒有什麼,當其中一個覺得害羞不好意思的時候,這份羞澀就會傳染,像是現在,誌龍看著瑞賢躲躲閃閃的目光,意識到自己現在的動作好像不太好啊,耳朵尖也跟著通紅了起來。
兩個人都沒有說話,瑞賢不敢看誌龍,目光躲躲閃閃的,也就忘了推開誌龍。誌龍不好意思的咳嗽了一下,整個氛圍尷尬而且曖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