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看到他的名字,然後就可以跟別人說:瞧,我跟他很早就認識了。

真的再見到Ming,已經是在紐約了。

那是一個初秋的午後,晴朗無風,他穿一件沒有印花的黑T恤,牛仔褲配球鞋。我有些驚訝,從前看到他,我都不會注意他的打扮,這一次卻是不能不注意了——他曬黑了,似乎長高了一點,身材也變得健壯,肩膀 有好看的線條,幾乎變了一個人,隻有那笑容還是跟以前一樣,仿佛這幾年的時光根本未曾流逝過。

他告訴我,剛剛過去的整個夏天,他都在納帕的葡萄園裏度過。

去應征的那天,有個梳兩股麻花辮的中年婦女過來與他握手,笑著說:“嗬,你的手比我女兒還嫩。”

因為是忙季,急需苦力,合法的外勞又不多,老板娘雖然嫌他嫩,終於還是給了他一份工作,兩個月下來,整個人曬得黧黑,棉線手套磨破無數,手掌也變得粗糙。

采葡萄?這跟我曾經的想象不一樣,但我仍舊以為,他隻是一時的閑情逸致,但越聽越不是那麼回事,他沒有發財,也不再念書,隻是到各種各樣的地方,做稀奇古怪的事情。

“你到底打算做什麼? ”我有些擔心,情不自禁想起本科階段的一個同學,那位仁兄因為學業壓力太大,精神上出了問題,確診之前也淨幹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光《白娘子傳奇》就翻來覆去地看十好幾遍。

“嗯,可能在此地住一段時間。” Ming想了想回答,“隨便注冊一個學校,去上幾天課,否則真的要被遣返了。”

“你這幾年就是這麼過的? ! ”我又問他。

“是啊。”他笑答,語氣隨便,就好像隻是在說一個度周末的荒唐計劃。

天大的事情,到了他嘴裏,似乎都變得無關緊要了。

後來,Ming果真如他所說,留在紐約了,注冊了一個三流學校,大多數時間都在開出租車。那時,我剛開始工作不久,時常加班到很晚。他偶爾會兜到我公司樓下候客,如果正好碰到我下班,就載我回家。

我們一路上聊天,我說我的工作,他說他開車遇到的事,也會說起一些感情上的事情。也是在那一年,我終於找到了我的Gary Cooper,算是為我的審美觀正了名,但其間的苦樂隻有自己知道。Ming也有過女朋友, 或者說是“女的朋友”,每一次都是無疾而終,有時候是人家不跟他認真,有時又是對方嫌他太不認真了。

“你等到她了嗎? ”我又那樣問過他。

“沒有。”他還是那樣回答。

我心裏想,時間過去這麼久,他應該已經放棄了。

畢業之後的頭幾年,可以說是人變化得最快也最大的階段,生活以不同的麵目展開,命運將我們引到不同的地方去。從前的舊同學難得聚在一起,互相之間還要較勁,比敘舊還要起勁,若是升職比旁人慢一點,薪水 少一點,簡直心急如焚。就這樣,有人胖了許多,有人打扮起來,也有人驟然樵悴,唯有Ming—直沒有變,他仿佛遊離在時間之外,還是那樣的笑 容,那樣好看的肩膀,那樣清減的生活方式——從東到西,又從西到東, 除了必需的東西,什麼都不帶著。扁教授的預言終究沒有實現,他或許確 是天才,卻終究沒有成大器。

有時候,我也會這樣問他:“你不著急嗎?什麼時候可以長大? ”

“急什麼? ”他反問我。

我無言以對。有些人人都知道的公理,反倒更難解釋。

又一個秋天來臨,他來與我道別,說自己就要離開美國了。

那正是我最春風得意的時候,但一切又似乎來得太快了,未來飄忽不定。

“你要去哪裏? ”我問他。

“香港。”他回答。

“去做什麼?還是開出租車? ”我不曾想到這一次他會走這麼遠。 他告訴我一間公司的名字,說要去那裏做事。那是間大公司,行當亦很體麵,普通畢業生都會覺得是個不錯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