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坦誠法則:別把自己封閉起來
生活中矛盾的夫妻,往往喜歡報怨對方不信任自己。似乎隻需一句對方不信任自己,不但能為自己開脫,同時還能將自己保護起來。夫妻之間,最重要的是坦誠信任。有了坦誠,再大的事情,也可以得到諒解,信任;缺少坦誠,再小的事情,也會成為夫妻感情的定時炸彈。
人人都說愛情需要信任。於是乎,信任開始與愛情有關,然而有時信任消失了,愛情也許還在,但婚姻卻因此處於考驗期。因為信任需要坦誠為基礎!因為彼此不坦誠,日子久了,若果一方東窗事發,必然引起對方猜疑。當事實浮出水麵,難道僅能憑一句話:“你應該信任我!”對方就一定會自欺欺人地去信任嗎?有個電視劇名叫《我拿什麼拯救你?我的愛人!》不妨一改:“我拿什麼讓你信任?我的愛人!”
祈求別人信任的人,應該回顧自己過去:是否曾坦誠以待過對方?是否給了對方信任的基礎?如果你自始至終所做的很多事都是隱瞞撒謊,事情暴露後還毅然如故不反省,試問這種人有資格要求別人的信任嗎?難道愛情一定靠編織一個又一個謊言來支撐嗎?一個謊言誕生,必用千百個謊言去圓謊,如果愛情要在謊言中生存,彼此都要心力憔悴,那這份愛情是否還值得去追求則需衡量一番了。
愛情,都不應該是“想當然的”,它需要不斷地嗬護,如果無限度地開采、甚至是破壞,即使是無意的,也終究會使自己一一失去它們。
無可否認,無論是朋友間或是夫妻間某些善意的小謊言是允許的,也能讓人接受的。但若關乎家庭和諧的大事本該彼此公開坦誠的事,還要刻意隱瞞,一旦東窗事發,卻還自以為是。並且日後毅然如故,還能理直氣壯地要別人的信任嗎?
夫妻間的財務管理,時代不同,理財方式也有所不同,有妻子管錢的,也有共同管錢的,也有各管各的。無論何種方式信任最重要!然而,如果夫妻間有一方對自己的經濟的收支,甚至借錢給朋友,從來都是隱瞞另一方,就不知信任應該置於何地了?
阿強是一個大孝子,每次跟妻子秀回老家時總要帶些禮物補品之類的,可阿強總覺不夠。有一次,老家有點事需要錢,阿強就瞞著妻子向朋友同事東拚西湊了2千塊錢準備悄悄地寄給父母,可在去郵寄的路上不慎被小偷盯上了,到了郵寄才發現錢已經不翼而飛。錢是借來的,阿強沒法交代,行動變得鬼鬼祟祟,說話也吞吞吐吐,根本不敢告訴妻子真相原由,妻子秀懷疑阿強有外遇,兩人大吵起來。最後真相還是大白,秀原諒了阿強,但告訴阿強:夫妻間應該有信任,最討厭就是夫妻間有所隱瞞。
夫妻兩人在一起生活,怎能不互相添麻煩?夫妻間就應該互相克服困難互相扶持著過日子。看看,阿強向妻子保持秘密的做法差點毀了良好的夫妻關係,好在妻子秀是個通情達理的女人。看來夫妻之間不應該保有什麼秘密,有事應坦誠相告,日子方能持久,夫妻才能和諧。
夫妻間應該互相信任,沒有秘密最好,兩個相愛的人,沒有什麼不可以理解、包容和原諒的,也不會做對不起對方的事。但有時候,為了不傷害對方的感情,保有自己的那份小秘密是愛的另一種方式,是一種善意的保留秘密。這是對真正相愛的夫妻而言。但也有並不因為愛情而結婚的夫妻,比如物質交換或權錢交換的婚姻,這種夫妻根本談不上什麼感情和信任,平日裏隻是你監督我,我防著你,我猜忌你,你懷疑我,這樣的夫妻不要說是秘密,也許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都可能有。
秘密是一把雙刃劍,弄不好影響夫妻感情,弄好了卻也可能有助於加深夫妻感情,就像故事二中的那對老夫妻。常言道“因為不了解而結婚,因為太了解而離婚”,距離也是一種美,應該允許“不影響夫妻關係”的秘密合理地存在,但建議夫妻之間應該盡量減少秘密,而且不能用這些秘密去違背雙方可以接受的底線,更不要去動搖家庭的基礎。真正相愛的夫妻中不會有真正見不得人的秘密,如果有,那就不是秘密,是背叛。所謂的秘密或私人空間決不能是背叛和不忠的遮羞布。
有些秘密純屬個人隱私或喜好,完全可以不說,如賺了些外快,不一定都向配偶彙報。但如果某件事可能影響夫妻生活,那對方就有權了解,如沒有償清的債務、慢性疾病、過去遭受的性或感情方麵的問題,以及目前麵臨的一些重要抉擇,如公司裁員等,都是夫妻間應該認真交流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