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1 / 2)

藍山

(1)謹以此文獻給她,我會一直愛你,直到我死去……

有人說人在學會接受愛的時候,就開始懂得接受別人了。可偏偏我的觸覺比正常人遲鈍了那麼一點點。所以,我沒有愛人。

沒有愛人的定義不是單身,這就像穿情侶鞋的人不一定真的如膠似漆。鞋子好不好,腳知道。我為什麼沒有愛人,鬼才知道。

我沒有愛人,但我並不寂寞。這應該得益於我170的身高、絕對陽光的麵孔和招牌的微笑。我是個Les,我並不覺得這有多讓人難堪。雖然見鬼的是追我的男生明顯比女生多,有時,我禁不住會仔細的照鏡子,難怪,齊肩的頭發,麵孔雖然陽光,但太柔媚了,用我死黨楓的話講就是:“小樣,就你長這模樣,還喜歡什麼女生,簡直暴殄天物!”當然,對這樣的侮辱,我總是嗤之以鼻,歸結於這是楓在追了我N年失敗後的牢騷。我對T、P什麼的總是分不清楚,因為我總會想,我是女生沒錯,我喜歡女生也沒錯,為什麼要我扮做男孩子的樣子做什麼T呢?要真的是這樣,那些喜歡我的女生為什麼不直接找個男生算了,還搞這麼多飛機,費力的喜歡什麼女生嘛?不解ing..

總的來講,不謙虛的說,我應該可以用優秀來形容,從外表到內涵。在學習方麵,我是個天分極高卻從不努力的人,所以,注定隻能在省內的一所重點大學就讀,好處就是抓住了重點的尾巴,讓事業均小有建樹的家長不至於難堪,而壞處就是徹底粉碎了我對自由的無限憧憬,並以至少一個月回家一次才可以看到卡上錢的增加作為代價。所以,在剛上大學的時候,我就知道了自由的重要和錢的作用。

日子一天一天過,沒有任何的波瀾和進展。原本以為上了大學的我會立刻開始一段狂熱的戀情,沒想到,就這樣一直晃晃悠悠的到了第二學期的五一。由於家在本市,沒有任何的負累,我輕手利腳的回到了家。倒在床上,想著半年的大學生活,忽然生出一股怨氣,NND,早知道係裏的老師一個算一個都是男人,而係裏的女生又少的可憐,(請原諒我,我學的是工科),我,我就不應該一腔熱血的奔赴這兒!當然,到不是說上大學的目的在於發展愛情,隻是,想我也是年滿十八的青春年華,卻連一次感情都沒經曆,就算在別人眼中已經“身在花叢過”,但我清楚的知道,在一個地方,從未有人涉足,那個地方,就是——我的心!

“杉杉,電話!”老媽總是我家的專職接線員,當然,這都是源於我和老爸是出奇一致的懶!

“來啦,來啦”,我一邊找被我踢飛的一隻拖鞋,一邊應承著。

“喂,你好!”一邊接電話,一邊在揣測老媽為什麼不把她那邊的電話機掛掉。因為家裏的幾個屋子都有串子母機的。

“喂,杉杉嗎?我是程南……嗯,就是聖誕聯歡時候和你搭班的男生。”一個明顯心虛男生的聲音。

“哦,知道了!有事兒嗎?”我心裏暗恨老媽為什麼不問清楚是誰再讓我接電話。

“啊,啊沒事!就是,我們係假期有去北京的,不知道你有什麼安排沒?要是感興趣的話,我……”這個男生不知道我在話還說不明白的時候就已經去了好幾趟了。

“不用了,謝謝你!祝你玩的開心,還有,我叫冷杉,再見!”我最討厭有些人自以為聰明的親近我,“杉杉”,哼,在沒找到我的愛人前,這個稱呼隻能我最最親愛的老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