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作者根據貴族專製統治的需要,強化人民的職業意識,構想了“十二職事”,對人民實行職業教化。
《周禮·地官·大司徒》:“頒職事十有二於邦國都鄙,使以登萬民。一曰稼穡,二曰樹藝,三曰作材,四曰阜蕃,五曰飭材,六曰通財,七曰化財,八曰斂財,九曰生材,十曰學藝,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
“大司徒”向邦國都鄙頒布十二種職事,用十二種職業教化人民。第一種是教民種穀,生產糧食。第二種是教民種植果木蔬菜。第三種是教民采取山澤所出產的財物。第四種是教民馴養繁殖鳥獸。第五種是教民鏤雕製鑲嵌金石珠玉等器物。第六種是教民從事商業,販賣貨物。第七種是教嬪婦等治理絲麻。第八種是教民采取野生果實。第九種是讓一些人受雇傭於工、農、商,從事各不固定的工作。第十種是教民學習禮、樂、射、馭、書、數等才藝。第十一種是教民從事世代相傳的專門技藝。第十二種是教民為官府服務。(見《周禮·地官·大司徒》)
十二種職業的頒布和實施,是《周禮》對萬民教化的一項重要內容。它使國中之民有所事事,安居樂業,成為王國統治者的馴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