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著一個球星發癡。”我搖搖頭,“你是嗎?”
“當然。”
我詫異於他的坦然,轉過頭看他,覺得那張俊秀的麵龐如今隻有一個詞可以形容: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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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聳聳肩:“又一個誤入歧途的羔羊。”
“錯了,我可不是誤入,這對我來說才是正道。”他繼續盯著雜誌上的球星發癡。
“這就是你不想回家的原因嗎?怕麵對爸爸媽媽?”我問他。
他哼了一聲,繼爾又以非常真誠的目光看著我問:“你是嗎?”
我也非常誠懇地回答:“不是。”
他看了我好大會,應該不亞於他盯著貝克漢姆的時間,然後他長長地籲了一口氣:“那就不要做Gay,那是一件痛苦的事。”
我哦了一聲,覺得這個死小子有些可愛了。
可是他緊接著說的話卻立刻打破了我剛剛對他的率直建立起來的一點點好感:“不過如果你是Gay,我也不會喜歡你。”
我鎖著眉頭問他:“為什麼?”
他也以同樣不悅的目光回視著我:“你不覺得你太老了?先生。”
SHIT!
我剛剛三十歲,我如花似錦前途無量我正處在一個男人最精華的歲月,他居然說我老了?!
後麵的汽車嗚哇啊地亂叫一通,我抬起頭才猛然發現綠燈已經亮了,隻好發動引擎,他又繼續低頭看那本該死的雜誌——都是這本雜誌,害我如此不高興!
“過了路口請你下車。”雖然我不是個小氣量的人,可是對著這樣一個死小子,我無法控製自己本來就不太好的脾氣。
他抬起頭來,把貝克漢姆裝酷的頭像貼在自己臉邊,對我再次丟過來一個嫵媚的笑:“你舍得讓我和親愛的大衛在炎熱的街頭流離失所麼?我知道,你真的是個好人。”
說起炎熱,我倒又發現了另外一件怪事:這死小子全身武裝,穿得足以抵抗寒冬的樣子!
現在才是九月,雖然和七八月份的酷熱難當已不可同日而語,可站在日頭底下,還是會有被曬得頭暈眼花之感,穿件長袖襯衫稍微活動還是會汗意涔涔。
可是這個死小子一身黑,LEVIS的黑色仔褲,黑色的高腰軍靴,黑色的GUESS套頭衫,黑色的厚外套,黑色的圍巾。
我上下瞥了一眼,懷疑他是個‘套中人’:“既然知道熱,你這身打扮怎麼回事?”
“帥不帥?”子非笑眼眯眯地問。
“不是帥,是很怪。”我保持著平素的沉著,反正這個世界上怪事多了,再多一兩件也不值得大驚小怪,“不合時令,不合時宜的人。”
他輕輕哼了一聲:“反正我在很多人眼中都是怪人。”
“你不熱嗎?”我還是有些奇怪。
“你車裏的空調很舒服。”他愜意地閉上眼睛,又大大地伸個懶腰,“好舒服啊……真想睡一覺。”
“到了,下車。”我把車子放在地下停車場,然後示意他下車。
“嘩——你的公司很高檔哦!”他跟在我後麵,不停地打量著眼前高聳入雲的豪華大廈。
我微微一笑:“它不是我的,我的寫字樓隻占他們的六十分之一。”
他哦了一聲:“可惜,如果你擁有這棟大廈,我都考慮要不要賣身了。”
我死死盯住他,他衝我扮個鬼臉。
公司的寫字間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