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小情人在倫敦留學,他也好趁機去陪陪他。但陳沫堯既然這麼說了,他郭宛也隻好舍命陪君子,畢竟要不是陳沫堯,他也追不到他那小情人。

陳沫堯穿的很正式,一看就不像去旅行,郭宛卻很T恤短褲休閑的很,還戴著個大墨鏡。他拖著大包小包一邊抱怨一邊跟著走。

陳沫堯徑直走進去,一路都在找某人。

儀式結束後,眾人在花園裏參加宴會。熱鬧而喜慶。遠遠地,一眼就能看見陳傑儒。他正和新娘一起到處敬酒,滿麵紅光,一點不像裝的。

陳沫堯微笑著上前,還向新娘點了點頭。

陳傑儒欣喜地看他,他沒想到他會來。“這是我弟弟,陳沫堯。”他向新娘介紹,“今天終於有機會介紹給你。我的救命恩人。”

新娘得體地微笑。他也微笑。

他拉拉陳傑儒:“你過來,我有東西還你。”

陳傑儒詫異地愣了愣,隨即向新娘囑咐了幾句,跟著他離開。陳沫堯在酒架上拿一瓶香檳。

兩人走到沒人的地方。

陳傑儒微笑著說:“小堯,你能來我真高興。”

陳沫堯就著瓶子喝一大口酒,打了個嗝,笑說:“我也開心,祝你幸福,陳傑儒。”

他伸手摸摸他柔順的頭發,問:“你說要還我東西,還什麼?”

陳沫堯在陳傑儒十五歲時出生,學曆是初中畢業。輟學不是因為成績不好,而是不願意用他的錢。陳傑儒送給他的第一雙運動鞋,他穿了一次,但不合腳,扔掉了。之後他買的所有東西都扔了。他以為自己恨他,但不過是嫉妒罷了,嫉妒原本他也可以擁有的東西被他搶走。

“你搶走了屬於我的母愛,搶走了我的童年,搶走我的家。高齊街是我所擁有的唯一,你也搶走了。後來又搶走我愛上一個普通女人的機會。當我愛上你的時候,我以為你是我的了,你是來把一切都還給我了,結果你又把自己給搶走了。”

瓶子利落地砸碎在牆上,陳沫堯一咬牙,用了十二分的勁把瓶頸插進自己手腕。幾乎將手腕對穿。他看著自己的血一點一點從傷口滲出,逐漸血流變快,後來像擰開了水龍頭,直直地順著手腕流了一地。

陳傑儒來不及反應。等回過神來已經晚了。他大叫著撲上去,捂住傷口,但血流不止。

“小堯,小堯,你為什麼這樣?你為什麼要這樣?”他大吼著,眼淚鼻涕流了一臉。

郭宛聽到吼聲呆了一呆,把行李什麼往地上一丟,拔腿衝過去。他看見血泊,驚呆了。他心裏一萬個後悔,沒想到陳沫堯是要來這一出,隻好趕緊掏出手機打急救電話。⊕思⊕兔⊕在⊕線⊕閱⊕讀⊕

陳傑儒拚命地喊小堯,用力捂住他的手腕,血卻仍舊再從指縫裏漏出來。

陳沫堯已經沒什麼精神了。他露出一絲微笑,對著陳傑儒。

事到如今,既然你把一切都搶走了,那我把自己也還給你。不知道你會不會傷心。他心想。也許會吧,因為如果病情複發,再也沒人能救你了。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相忘於江湖。我做不到。他想。如果一切重新來一遍,也許還是這樣。也許我還會愛上你。也許不會。

我不知道。也沒人知道。

但走到這一步,已經足夠了。


本文已閱讀完畢,歡迎發表書評!

感謝小葉子0914上傳分享本文,訪問用戶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