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以身作則,做子女的好榜樣(3 / 3)

父母的生活調適

子女尚未來臨時,父母是這個小家庭的主人,兩個人享有很大的自由。隻要門關起來,愛怎麼樣就怎麼樣,既不幹擾他人,也不必承受他人的幹擾。

子女出生以後,正式成為這個小家庭的一分子,將來父母年邁,說不定還要把他當成主人翁。在這種情況下,尊重子女的存在與自由,勢必削弱、減少父母的自由,自由度忽然間由50%減少到33.3%。做父母的如果不是為了繁衍後代這一重大責任,相信誰也不願意放棄自己的自由。

我們也許認為,大人們的交往有實際的需要,也是成人世界的事情,和孩子無關。我們可以放心做大人們愛做的事,不必擔心孩子的反應,因為孩子既看不懂,也不會有意見。不料孩子在這種情況下,竟然不知不覺養成了很多不良的習慣。而這種間接的影響往往比直接的教導更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儒家一再倡導,家庭是家人的安全住所,主張大門可以不閉,內室的門一定要關牢,便是基於夫妻的室內形象不要向家人公開。而現在很多父母隨時隨地表現出夫妻的形象,當著子女的麵過分裸露,甚至做出性愛的動作,又不知道如何恰當地向子女說明。這也成為現代青少年早熟卻不知如何應對的亂源。

有些父母對待傭人作威作福,看不順眼便大聲斥責。子女看到父母的樣子,就會畫葫蘆,采取同樣的態度對待傭人,結果可想而知。還有一些有錢人家把教養子女的重大責任,輕易地交托給傭人,這樣當然難逃“富不過三代”的厄運。

如果傭人難請,父母對待傭人的態度便會180度調轉過來,以致巴結傭人、討好傭人,和傭人過分親近,這樣同樣會產生不良後果。子女會誤認為傭人和父母一樣可靠,因而完全接受傭人的教導,完全相信傭人的話,以致帶來更大的危險。對待傭人尚且如此困難,對待親人和賓客,那就更不容易了。子女看在眼裏,記在心裏,父母的一舉一動,都逃不過子女雪亮的眼睛。

對父母而言,偶爾找一些刺激原本是人之常情。因為人生在世,難免嫌棄平淡、不甘寂寞。於是呼朋引友,在家吃飯喝酒、猜拳鬥酒,還會去唱卡拉OK或者打麻將、玩橋牌、跳迪斯科、玩電動玩具。這時我們有沒有想過幼小的子女有什麼樣的感受?

父母想要和朋友聚會,或者基於實際需要,不得不參與各種應酬活動,我們當然不會反對。我們隻是建議,不要在自己家裏當著子女的麵從事這些活動,想要玩樂吵鬧,到外麵去,這對教育子女有很大的助益。

家中的裝潢和擺設,也需要父母以身作則、妥當安排

住家但求夠用,不必求廣大豪華。子女從小享受慣了,將來長大離開家庭,若是一時能力不及,不能獲得同等的享受,豈不倍覺辛苦?倒不如先讓子女居住比較小的房屋,多少受一些束縛,對子女更有幫助。

所用的家具以合用為宜,不必要求奢侈。因為人的生活水平,由節儉進入奢侈很容易適應,由奢侈重返節儉就十分困難。家具的選用,最好安全舒適,求其整齊清潔。如果可能的話,嬰兒要有自己的睡床。長大成為兒童以後,盡可能讓他有單獨的房間。因為孩子在出生後第一年的體驗會決定他們的成長和自我意識。在歐美社會,嬰兒一出生就單獨睡在自己的房間。中國人大多並不如此,嬰兒出生後,大多跟父母一起睡,如果無法做到,至少也要睡在同一個房間。

我們認為,不必急於培養子女的獨立精神,而應該一步一步逐漸放手,這樣比較合乎人性。我們的教養目標設定在“獨立中有依賴,才能夠與他人合作;依賴中有獨立,才不致迷失了自我”。人畢竟是合群的動物,過分求其獨立,與他人格格不入,並沒有好處。不使孩子過分依賴,固然十分重要;不使孩子過分獨立,應該也是教育子女的重大指標。

父母最好彼此相約,時時注意自律

凡是不期望子女學的、做的,父母都不要做,以免孩子看慣了父母的做法,很快就模仿。有一位喜歡抽煙、喝酒的朋友,一直認為自己並沒有什麼不良的嗜好,喝喝酒、抽抽煙應該無可厚非。有一天,忽然發現女兒也拿著一根煙。他一下子呆住了,覺得罵也不是,不罵也不是,心裏十分難過。不久又發現兒子拿著酒杯,有模有樣地喝著。他這才驚覺原來自己的愛好起了不良作用,於是當著全家人宣誓戒酒戒煙,兒子和女兒很快也放棄了這兩種嚐試。

媽媽帶著女兒上街,看到喜歡的衣物馬上購買,回家以後還到處炫耀,展示一番。女兒下一次到玩具商店,喜歡的就要買,媽媽不答應,女兒就索性往地上一坐,大聲啼哭,弄得媽媽不得不投降。這又使子女養成了壞習慣。

身教重於言教,如果隻和子女空談理論,討論原則,父母的實際行動不能夠配合,恐怕很難收到效果。譬如父母告訴子女不要睡懶覺,自己卻蒙頭大睡,日上三竿還不起床,那麼父母即使費盡口舌,大概也不能使子女信服。

我們說了這麼多,看似要求父母成為聖人,其實“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隻不過是祈使句,代表對父母的高度期待。就算我們把它當作陳述句來解釋,也應該站在子女的立場,而不是基於父母的觀點。

孝順父母要有敬意

子女對父母的孝順,如果缺乏一個“敬”字,把父母當作平輩的朋友看待,就不能算是真正的孝順。盡管父母有些地方做得並不令子女滿意,但是起碼已經盡力。為人子女的,應該對父母存有敬意,不應該批評或指責父母。

視父母為“無不是”是一種尊敬,而不是盲目地順從。親子關係中包含著非常重要的親情,情是中華文化的重要部分,我們不像西方那樣,從柏拉圖、亞裏士多德開始便以理性為主,情的地位在西方並未受到重視。情就是情感,儒家重孝,便是通過親子的情感來提升人的道德水平。無情的人道德修養不可能良好,所以我們一方麵寄望父母以身作則,做子女的好榜樣;一方麵也期待子女能夠抱持“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的心情,來尊敬父母。孔子不認為坦白到出麵指證父親偷羊的兒子是正直的人,便是由於這種表現簡直不近人情,哪裏是正直?凡事發乎情止乎禮,家人相處一定要有親情。隻要發乎情而又止乎禮,就相當合理,因此我們對父母或者對子女,都不要苛求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