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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我的合歡情人

作者:黑人薄荷(Olivia Lee) 莊寧(薄荷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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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作者:黑人薄荷 發表日期:2011-4-7 8:34:00

寫在開始之前——

Firstly,聲明一下,這裏的合歡呢,是指合歡樹,可不是合歡散。

結束了兩個多月繁重密集的工作,回到這個從小長大的城市。從飛機上帶下來的短暫耳鳴以及時差的不適,讓我仿佛還能聽見連續不斷的快門聲和感受到鎂光燈閃爍造成的輕微目眩,抬手抹了一把臉,頭暈,難受,前所未有的。

回來的時間點裏她還在上班,而且隻要是逢我出差在外的日子,她通常都不會一個人在家裏住的。拖著箱子回到爸媽那邊,大人們都在上班,孩子在上學,沒有一個活物能歡迎我。兩腳把鞋蹬掉,脫得精光赤條的去泡澡,然後跟柔軟的床來個親密接觸。

睜眼的時候她已經在我旁邊躺著了,兩眼亮晶晶的看著我。我望著麵前這張深愛而熟悉,但是因為繁重的工作甚至都沒有心力去▓

“什麼!我!姐姐,我要上班,要送孩子上學,要做飯,要做家務,還要床上床下伺候你,我哪有時間!”她一下子蹦起來,伶牙俐齒一迭聲。

我冷冷地看著她。兩秒之後——

“好吧,我同意。”她乖乖躺下。

嗬嗬,這就是我愛的人,也是我二十多年唯一愛過的人。在成為情人之前她就已經成了我的親人,某種法律意義上,她是我的妹妹。所以,在糾結著要給這篇文章取個什麼名字的時候,我想著是不是可以叫做類似《我和我妹妹的同性情緣》這樣的,恩,心裏默念一遍,呸,咋這麼亂倫這麼各應人呢!後來想到我們的家庭成分,又考慮是不是可以冠名如《家有兒女之拉拉版》啊之類的,念一遍,得,童真童趣十足哈。沒辦法了,我摟著她的腰,問她:“哎,你最喜歡什麼花?”

“合歡。”

我腦子靈光一閃,對呀,合歡!那是她最喜歡的植物,而且,我們也是在合歡樹下定情的。得,就叫它了——我的合歡情人。

再本著擇不如撞的原則,我早晨剛用最愛的黑人雙重薄荷刷過牙,於是,給自己套上這樣的一個馬甲,chuachua,策馬揚鞭,出發。

而且,關於薄荷,那更是我愛情的起點。

(一)OLIVIA

我是李丹語,Olivia Lee,生於80年代。

13歲的時候爸爸媽媽協議離婚,媽媽帶著妹妹去了澳大利亞,我則和父親留在了中國。和許多人認為的那種離婚之後關係糟糕的原配夫妻不同,爸爸媽媽在離婚之後恢複了她們婚前的好友關係。(當然,這件事從一定程度上再次證明了那種好朋友的確不適合做情人的論調,以及,13真不是個好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