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終於要成功了嗎?他對她可是費了不少的心思,他由始至終都不強求她,對於女人,他不喜歡用強,他喜歡女人主動,他相信自己的魅力。
對韓雪,他一樣是這樣,雖然這個女人,似乎有點難搞,但是更加的激起他心裏的征服欲望。他知道,這個女人,是一個有故事的女人,就算他用強得到她的身體,也不會得到她的心的。
他征服女人,第一原則就是,不但要征服女人的身體,還要征服女人的心,而且是要首先征服女人的心,再征服女人的身體。
等女人深深的愛上他,非他不可的時候,那也是遊戲結束的時候。
最近的一場遊戲,已經一年多,已經打破了他過往的記錄,他的耐心,甚至已經被消磨的差不多。心裏偶爾想對韓雪用強,恐怕最近回國這幾天,如果還是毫無進展,他就考慮用強了。
因為,他有了新的目標,那是他的未婚妻,並不是說,他的未婚妻比韓雪美豔出色多少,而是他的未婚妻,似乎對他不感冒,她第一次跟他見麵,對他說的第一句話,竟然是說她有男朋友了,並且跟對方上床了,要不用對她抱任何希望,她不會嫁給他的,她會讓家人把他們的婚姻解除掉。
這是他的恥辱,他感覺,他的臉,被拍打的腫成豬頭了。他出身高貴,父親是一個上市集團的董事長,他的母親是正廳級實權高官,他的爺爺,是軍區司令員。他本人,同樣非常出色,長相就不用說,可以秒殺一切少女,他今年才二十四,就已經獲得了哈佛大學博士學位。
他這樣的人物,就算放在整個華夏國,都是數一數二般的存在。以往,無論是高官子女,高校才女,娛樂界女星,都是由他挑選的,隻有他拒絕女人,拋棄女人,玩弄女人。
從沒有女人拒絕過他,從沒有女人主動拋棄他,從沒有女人玩弄他。
但是現在,卻出現了這麼的一個女人,她,竟然還是他的未婚妻,寧雪晴,他不能接受,滔天的怒火,由他的心裏升了起來。
他發誓,他一定要讓他的未婚妻,愛上他,愛的死去活來。他發誓,他一定會,狠狠地艸她,艸死她。他發誓,他一定會狠狠的拋棄她,讓無數男人玩她,讓她為她的行為,付出百倍千倍的代價。
同時,他也對他不認識的,在大樣彼岸的那個男人,那個勾引了他未婚妻的男人,生死不如。
不管那個男人是誰,他都會弄死對方的,竟然敢指染他的女人,不知死活。
想到他的未婚妻,被別的男人壓在身下,被別的男人那個東西,在她的體內來回撞擊,他就再也不能忍受。
他一定要征服寧雪晴,一定,不管付出什麼樣的代價,不但要征服她的心,還要征服她的身體,讓她變成一個銀蕩的女人,變成一個人人可以上的公車,讓她的父母都丟盡臉麵。
但是,在這之前,他必須拿下韓雪。
畢竟,他花費了那麼多的時間和精力,不可能就這樣就放棄。
原本以為,他要不顧自己的原則,對她用強了,想不到,她現在,一下子,變得那麼快。
他心裏升起一股強烈的成就感,他,無所不能的男人,可以征服一切他想征服的女人。
可是,下一刻,他就笑不出來了。
他的未婚妻,寧雪晴,現在就在他的麵前。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她一臉幸福的躺在那個男人的懷裏。
“賤貨!”
他在心裏暗罵了一下,臉上的表情,一下子陰沉下來,臉麵變得扭曲猙獰起來,眼睛死死的盯著眼前的那對男女,閃爍著一道道可怕的光芒。如果眼神可以殺人,他已經把他們殺掉千百次。
讓他更加憤怒,更加恥辱的是,寧雪晴身邊的那個男人,看起來,比他差的十萬八千裏。
那個男人,看起來,連普通的白領都不如,似乎是一個民工!
他的未婚妻,竟然拒絕了他,選擇了跟一個民工農民在一起。這對他來說,世界上,不有別的事情,更加能打擊他的了。
他最大的興趣,自認為最大的本事,就是對女人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可是,現在,他這方麵,被一個民工農民似的小子,記得粉碎。
那小子,簡直是把他的自信,把他的自尊,丟到地上,用腳狠狠的踩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