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了,很多人都會經過的一個年齡,對於葉凡也是。
雖然喜歡文學,可葉凡從來就不喜歡寫一些臃腫的文字,隻是喜歡一些簡短的文字,因為那麼多字,其實就是在一些大家都知道的廢話,所以,他本來大學的時候有可能成為一個月薪過萬的網絡寫手,他放棄了。
雖然喜歡工作,可葉凡不喜歡那些朝九晚五的工作,看著那些人放著浪費的休閑時間不去思考自己為什麼要前進,卻願意將一切歸咎於自己太忙,所以,他放棄了全國五百強的公司的高薪職業,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每過的渾渾噩噩。
雖然有喜歡的人,可是他不是個長情的人,就像是《遙遠的救世主》裏主人公丁元英的話那樣,從古到今,有幾個男人能夠將自己釀到淡而又淡的名貴,這不是明知不可為而為的事,能混就混吧,所以,他雖然交了不少女朋友,可是最後都是分手。
雖然有喜歡的地方,可是他不是個耐著性子看完風景的人,所以,看完照片,他總習慣低頭想著,自己是去過了那些地方了,這就是他的思維。
所以,三十歲的那一年,他和幾個朋友在那個三線城市的酒吧裏喝了酒,醉醺醺地一人走在街道上,隻感覺自己似乎有點迷糊了,看著都市的霓虹似乎離自己也遠去了,迷迷糊糊的,他躺在路邊睡著了。
“心。”一個稚嫩的聲音將他從睡夢中叫醒,然後他就看到是一個坑,不大,也就半米深,不過這個水坑陌生啊,而且還帶著一絲涼意,隻是剛才讓自己心的那個聲音變成了幸災樂禍了,“哈哈,凡子,你也有今,讓你不看路。”
他皺了皺眉頭,從水坑裏爬出來,迷茫地看了看四周,這裏讓他有種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覺,一抬頭看到一個十二三歲的男孩坐在自行車上,晃蕩著左腿,一臉得意的模樣,這人有點熟悉,不過他今年不是已經應該已經成球了嗎?怎麼還是這麼瘦啊?
而在他的後麵,一個一臉冷酷的家夥也在,他倒沒嘲諷,不過這子似乎自從出生了就這個模樣,話很少,身體瘦高,可能是因為家教的緣故,他做事做人都簡單而又死板。
剛才的那個笑嗬嗬的家夥是自己的死黨兼職發—郭曉軍。而這個很酷的家夥,則是自己的發兼職鄰居李霄鵬。
這倆人怎麼會在這裏?他們倆個,郭曉軍一直都是個沒心思的憨厚孩子,自己還記得他之所以三十歲才結婚,是因為個子不高,人也胖乎乎的,工作一般,家裏還有一個弟弟,父親雖然給他蓋了房子,但是上過學的人一般是不可能在家裏結婚的,所以,那個房子現在反而成為諷刺了。而李霄鵬呢,因為高中的時候,身體不好,最後連大學都沒上,隻能去南方打工,後來,三十歲的時候還沒結婚,最後的消息,就是自己三十歲的時候,他還是在外麵,連續七八年都沒有回家,不知道是因為不想回家還是擔心回家之後沒臉見人呢。
難道是夢?
葉凡感覺腦子裏很亂,紛亂的很,句別人不相信的話,葉凡自從上了高中,特別是高二之後,他對於高二到大學時候的記憶幾乎全部模糊了,隻記住幾個人,而從學到高二這段記憶,一點一滴,年月都分毫不差,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
“喂,凡子,你摔壞腦子了?還不起來?你這身白色襯衫可是沾不得泥水,看你今回家,你媽非得你不可。”郭曉軍的話讓葉凡一下子站起來了,結果身體一顫抖,沒辦法啊,不冷才怪呢,雖然九月份的還是挺熱的,但是前段時間一直下雨,所以空氣的溫度還是不高,他一起來,就感覺身體宛如被冰塊擦過了一樣。
低頭看著自己的白色襯衫已經髒了一半,還好水坑不大,加上自己的車子撐著自己,他的褲子隻是濕了一個褲腳,而長筒的水靴裹著膝蓋上麵,很緊,所以沒進水。
“都怪你子,非要怪叫,走了。”甩了甩手,葉凡不想讓郭曉軍發現自己的不同,雖然他感覺自己似乎是穿越了,重生了,可是前生一直都在那裏傻乎乎的過著,對於未來,他其實還是很迷茫的。
自行車是後來不怎麼見的,葉凡一直發育的很好,個子也挺高的,雖然不是最高的,可是班級裏也有前幾的呢,推了一下車子直接甩腿而上,而郭曉軍和李霄鵬跟在後麵,三人一起出去玩的時候,他總是頭頭,雖然郭曉軍總是闖禍,不過有事也是這子頂著。
雖然感覺自己的胸口還涼颼颼的,不過現在的空氣的確比十幾年後的空氣好多了,兩邊的樹也多,隻是該死的路不如以後的。當時為了上麵的要求,可是水泥路呢,而現在呢,是黃泥路,而且屬於一年需要修十遍八遍的那種,為什麼會這樣子呢,每次修路都是找人整理了一下,找點碎石子鋪鋪就算完了,你能好到哪裏?
其實呢,從村子裏到學校也不遠,不過對於當初的那個隻有去過隔壁鎮上趕會的葉凡來,這個距離,不短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