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隊長回過神來,在主位上坐下,說:“趙立,我們已經調查清楚了,事實是,張誌見色起意,想要非禮你的小女朋友黎春雪,你對張誌和他的保鏢動手完全是迫不得已,正當防衛,並不存在過錯。張誌和他的保鏢的傷勢,經過醫院的檢測鑒定,是屬於輕傷,不構成殘疾,因此我主張你們雙方進行調解,你賠償張誌他們醫療費,張誌也不會起訴你,這裏是一份調解書,你先看看,要是你同意調解,而且覺得沒問題的話,就在這裏簽個字,交清醫療費之後,你就可以走了。”
趙立心裏暗歎一聲,權力真是個迷人的玩意,雖然一隊長說的都是事實,但是如果沒有徐司令幫忙的話,這事實恐怕就要反過來了。張中集團雖然厲害,但是還是敵不過徐司令一通電話。
趙立接過調解書看了一遍,上邊的內容基本上與一隊長剛才說的話一般無二,但是趙立並沒有看到張誌在調解書上簽字,抬起頭看了一隊長一眼,隨口問道:“張誌還沒有簽字?那我簽了字以後,他不同意調解怎麼辦?”
一隊長聽了,尷尬的笑了笑,說:“你盡管簽吧,事情我們已經調查清楚了,我們的態度也很明確,相信張誌他也會同意的。”
趙立稍微一想就明白了,張誌肯定是不同意調解的,他家那麼有錢,不缺這點醫療費,缺的隻是對自己的打擊、陷害。
一隊長這般先斬後奏,放了趙立之後,再去讓張誌簽字,且不管他簽不簽,市局都是不可能再受理這件案子了。況且,一隊長也清楚,調解書上寫的全是事實,這次可以算是正正經經的辦了一件實事求是的案子,想到這,一隊長心中居然生出一股舒坦的感覺。
趙立也清楚一隊長是有意要放人,於是看了幾眼之後,就簽上了自己的大名,欣賞了一下自己龍飛鳳舞的筆跡,趙立開口問道:“一隊長,剛才你說我交了醫療費之後,就可以離開這裏,那我是應該去醫院交錢,還是交給你?”
“你在這裏交給我也可以,我再幫你轉交給醫院,不過我要先打個電話問一下具體的數目。”一隊長考慮了一下,沉吟道。
趙立大喜,他實在是不願去醫院再看到那個張誌了,連忙感謝說:“多謝了啊,一隊長,你這麼幫我,我真是很感激你啊!”
“不客氣,我們也是做了正確的事情而已。”
一隊長笑著客氣了一番,拿起手機撥通了七隊長的號碼,問到了張誌和他的保鏢的醫療費後,就掛了電話對趙立說:“剛我問了一下張誌和他保鏢的醫療費,加起來總額是四千八百七十五。你身上夠這個數嗎?不夠的話,從這裏出去不遠就有自動取款機,你要取錢的話,我可以派個人給你帶路。”
四千八百七十五?趙立在心裏暗罵一聲,這將近五千塊錢,相對於以前的自己來說,也是一筆很大的數額,要知道,趙立的父母隻是在家鄉開了一間小小的小賣部,收入微薄,這五千塊他們也要很久才能賺得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