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五六章 罪狀(2 / 2)

站在大堂,不等柳知夏開口,她便先發製人,“身為知府,因為一點私人恩怨就假公濟私,公報私仇,還百姓的父母官,我呸!柳知夏,我告訴你,我沒犯事!就算我跟柳家老夫人有誤會,最後也在眾目睽睽知夏受了皇太後的罰,已經足夠了!你這般將我拘在大牢裏兩個月,此事我必上告京兆伊,便是告到午門前,我也要喊冤!”

柳知夏並沒有斥她藐視公堂,淡道,“你要喊什麼冤?”

“如何不冤?你抓我入獄,說我私養侍衛!那些侍衛乃是我堂太爺贈予!南陵可沒有哪一條律法說明侍衛不能轉贈他人!你憑此就扣我罪名,那就等同在扣南陵三朝元老的罪名!我堂太爺輔佐過三代君王,勞苦功高,臨老卻被潑一盆這樣的髒水,你分明就是嫉妒我堂太爺的功勞,想要借著這件事情在朝堂鏟除異己!有功老臣蒙冤,我要親上午門前問問皇上,這是什麼世道!是不是仗著有南陵王撐腰,就能在皇土上橫行!還是你根本,就是在借機尋釁,為你背後的人開道!”

婦人話裏分明是在影射南陵王。

影射柳知夏為了幫助南陵王更加鞏固權勢,要將保持中立無法拉攏的三朝元老鏟除!

衙門前人群嘩然,議論紛紛。

柳知夏笑了笑,從案台上抽出一疊紙張來,讓師爺將紙張發下去,給圍在衙門前的百姓們過目,同時手裏留了一份,由師爺宣讀。

“先帝二十二年,袁氏回京途中馬車撞上行路老人,吩咐車夫將人反複傾軋至死。其家人受性命威脅,整二十年不敢聲張。”

“先帝二十八年,跟同城世家夫人爭奪一支玉簪,將人毆打毀容,致其瘋癲至今未愈。”

“惠景帝四年,遊玩途中借宿客家,因嫌棄客家婦人服侍不好,生生將人毆打致死。”

……

“惠景十五年,不喜看到丁家門口有難民流連乞討,命人將十數個難民手腳打斷,扔出雲州城,”

“惠景十六年,因懷疑丁家旗下繡娘跟丁家主有染,將人毒殺丟進枯井。”

“惠景十七年,因差點跟柳家老夫人相撞,命身邊嬤嬤掌嘴,下令身邊侍衛將人就地打殺。”

一條條罪狀,聽下來讓人毛骨悚然。

而且聽仔細了的人發現,丁夫人做的那些孽事,隨著她年歲越長,事情發生的間隔時間便越來越短,最後更是幾乎每年都有人在她手裏受害。

這分明是做下惡事之後不曾受到過懲罰,嚐到了為所欲為的甜頭,之後便開始變本加厲不再收手。

惡婦!

堂上,就連丁家族人都對那些罪狀心驚。

同一屋簷下這麼多年,多丁夫人的做派乃至她做下的事情,他們其實是知道的,隻是卻沒有想到,原來還有他們不知道的。

丁夫人眼眸大張,怒瞪柳知夏,嘶喊,“胡說,狗官,你胡說!我沒做過那些事情!我沒殺過人!你為了定我的罪,為了打擊我堂太爺,隨意編排來冤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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