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一章 盧卡斯令人崩潰的條件(10/10)(2 / 2)

“當然,我當然會提出很離譜的條件。誰讓這是生意,誰讓雷歡喜是我最尊貴的客戶呢?”盧卡斯露出了得意的笑容。然後代表雷歡喜提出了自己的條件。

雙方的合作將不使用櫻井三良現有的公司,而是另外注冊成立一個新的公司,以雷歡喜為主導地位,擔任公司董事會主席,擁有主席一票否決權。但不參與具體經營。

櫻井三良出任董事會執行董事、總經理,負責公司的一切正常運轉。

這點最合歡喜哥的心意了!

經營?什麼經營啊?歡喜哥一聽到這個頭就大。

對於這一點櫻井三良也沒有提出反對意見。本來這個公司最需要借助的就是雷歡喜的力量!

能夠全部交給自己經營,那麼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模式來使公司正常運轉。

但是隨後盧卡斯提出的條件,差點讓櫻井三良跳了起來。

雷歡喜不出資,僅僅以自己的形象做為入股資本,但卻要占公司不低於35%以上的股份。必須確保雷歡喜是新公司的最大股東。

如果雷歡喜願意拿出資金來投資,那麼這部分的投資雷歡喜所占據的股份另行計算!

雖然早就預計到盧卡斯會提出這樣的要求,但這個形象的代價也未免太高了吧?

可你以為這就結束了?

早著呢。

盧卡斯又提出了更加過分的要求。

每年除了正常的股份分紅以外,雷歡喜還必須從公司拿走一筆資金的肖像使用權,至於的費用在進行正式談判的時候另外計算。

櫻井三良忍無可忍:“你的意思是,除了那35%的股份,公司每年還要拿出一大筆錢來給雷歡喜當成形象代言費?”

“啊哈,你的領悟力很快,就是這個意思。”盧卡斯歡快地說道。

“我的合夥人絕對不會答應的,絕對!”櫻井三良有些氣急敗壞了:“這根本不是合作,這簡直就是敲詐啊!”

“天啊,你怎麼會把我看成這樣的人?”盧卡斯歎息了一聲:“客戶利益第一,難道我會從中拿到什麼好處嗎?客戶,櫻井先生,雷歡喜是我的客戶,我必須為他的利益著想。”

櫻井三良目瞪口呆,好半天才說道:“那麼這樣的談判我們根本無法進行下去!”

盧卡斯完全不管他在那說什麼:“七十二個小時,你和你的合夥人有七十二個小時的時間來討論我們的要求,一旦超過時限,我們不會開啟新的一輪談判。櫻井先生,想和我們合作的公司非常非常的多,你們不答應,我相信有許多公司會答應的。”

櫻井三良無言以對。

他並沒有怪雷歡喜,他最痛恨的現在恐怕就是這個盧卡斯了。這不是在那敲詐又是什麼?自己又該如何去做通那些合夥人的思想工作呢?

可最大的問題是,和雷歡喜合作帶來的好處也是完全可以預見的!(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