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比的憤怒。
校方幾乎可以肯定,這次在樓頂放音樂的,跟去年613晚上在樓頂放禮花的是同一夥人。
得出這個結論不需要什麼證據,直覺就是如此,而且好多人的直覺都是一樣的。
去年,學校明裏暗裏反複調查,可疑人群縮小到一定範圍就進行不下去了,因為沒有目擊者,沒有人證。
至於物證,找公安局調取指紋?
別鬧了。
今年,對怎麼處理這次事件,校領導會議上出現了分歧。
有人建議動用一切手段,一查到底,這次不把人揪出來,以後沒準就有學生有樣學樣,那還怎麼管理?
有人建議雷聲大雨點小,擺出個姿態,把這屆學生太太平平送走就算了,反正昨晚也沒出什麼大亂子,可能就是變著法想紀念一下大學生活。
校領導問宿管科負責人的意見。
負責人說:“這次的調查範圍要小很多,我們部門內部溝通了一下,覺得8樓9樓男生的嫌疑最大,尤其是9樓,還有,我們找懂行的人看了一下樓頂放音樂的設備,他說這幾樣東西都是中檔偏上的,還有一點我覺得很關鍵,這幾樣設備都是新的。”
主持會議的校領導對宿管科負責人的回話很滿意,示意他繼續說。
負責人輕咳一聲,說:“放音樂的學生肯定知道,音樂一響,學校就會上去搜,所以這些設備都是一次性的,明知是一次性,還買這個檔次的設備,說明組織這次行動的學生手頭寬裕,這樣一來,範圍就能縮小很多。”
保衛處的負責人接話說:“我們看了現場,包括他們接的電源,這樣的事,不可能是一兩個人幹的,應該是以寢室為單位。”
聽到這兒,一位參會的領導說:“如果是以寢室為單位,事情反而麻煩,我聽說一共放了八首歌,那應該就是寢室成員一人選一首,這樣的攻守同盟,除非找到目擊的學生,不然很難從寢室內部攻破,可是畢業在即,如果一些學生因為往日有怨,胡亂咬人怎麼辦?那豈不亂套了?”
一個一直沒說話的參會者開口了:“現在首先確定一點,如果抓到這個學生,或者這個寢室,怎麼處理?還有,再有半個月這屆學生就離校了,調查時間夠不夠?”
開會商量了半天,翻來覆去,最後又說到了提取指紋。
主持會議的校領導當場就鬱悶了。
都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坐在屋裏這幫都是什麼人啊?
這麼個事兒,要像刑事案子一樣提指紋?
被放到網上,還不得被網民罵死?
使喚警方提了指紋,找到了學生,然後幹啥?勞教?判刑?
這是學校還是監獄?事件一旦發散出去,影響招生怎麼辦?
最後,會議通過了三點決議:
第一、針對此次放歌事件,在學校內部展開調查。
第二、熄燈後二十分鍾,保衛處和宿管科加派人手,嚴防學生嘩動。
第三、各院係,召集畢業班班長開會,要求大家站好最後一班崗。
……
開會回來,陳建一臉輕鬆。
雖然於今說真出了事他來扛,可這事畢竟是陳建最先提議的,他要是看著於今頂雷,自己置身事外,909寢其他人不定怎麼想呢。
現在看,學校不準備大動幹戈,隻想太太平平把這屆學生送走,換句話說,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