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閃亮:青春文學主流閱讀者 我想笑,但是我哭了
北京 馬小淘
林沙來電話說他過幾天會回國,讓我去機場接他。雖然好久沒有見麵,卻不用問他穿什麼樣的衣服,有什麼特征,我一眼就可以認出他。其實不光是我,誰都可以在人群中找到他古怪的腦袋。自從他去加拿大後,發型就不停地變化。他第一次回來,長發披肩,像吸毒的;第二次剃了個禿瓢,像土匪;第三次滿頭白發,像屍體。他在網上傳給我的照片中頭發的顏色也不停地變化,整個一個彩色光譜。
林沙是男的,有這麼婉約的名字是因為他爸姓林(廢話),他媽姓沙。為了表示他是偉大愛情的結晶取了這個名字給他。好多時候有些男生會因為這個名字對他心懷期待,然後大失所望。
林沙是我初中的同學,彼此認識的時候才十二歲。那時他比我還矮半頭,可好像我一直叫他老林,他叫我小林--我們同姓。
他從機場走出來的時候戴了個絨線的帽子,看來,和五月的天氣較勁是他最近的愛好。我猜測帽子裏又是什麼慘不忍睹的國際發型,於是衝上去摘掉他的帽子。出現在我麵前的居然是一個標準的偏分頭,看起來正常得很,讓人失望。
他還是那樣表情節儉,看不出什麼高興來,好像我們昨天還見麵了似的。
然後他走在前麵一句話也沒有,我就弄不明白,他讓我來接他,又為什麼表現出這麼不共戴天的樣子。
就在這一刻,我發現老林真是不會讓人失望。從後邊看他的腦袋很像一堆大便。雖然前麵看起來像個老實的公務員,但是後邊大概每兩平方厘米一個的金黃色小點兒。實在是憤世嫉俗。估計五年以內國內也不會有誰跟自己過不去弄這個頭型招搖過市。可能我孤陋寡聞,好像外國的電影、畫報上也沒見誰打扮成這樣!他這副樣子肯定讓外國朋友以為中國人民的審美低下,然後讓祖國人民以為他被外國的理發師糟蹋成這樣,簡直是挑撥中國與加拿大的關係啊!
我發現他的大便頭狂笑不止的時候,他還是一副安之若素的樣子,就好像他還是初中時候的小平頭一樣。沒有老友重逢的快樂,沒有老同學之間的親熱,甚至也沒有必要的寒暄,我不得不說一些無聊的話來證明我們確實是認識的。
好像我和林沙在一起的時候從來沒有什麼話說,他就總是一言不發地沉默著,讓人以為他是個身殘誌堅的啞巴青年。他永遠不懂得什麼叫談笑風生和眉飛色舞。每年元旦,他都會送我一張賀卡,寫著那句從未改變過的"一切盡在不言中……"我一直很不懂他所說的“一切”到底在哪裏?他又從沒“言”過。我甚至生氣,憑什麼一切在不言中?不過日子長了,我也隻能想像成所有美好的祝願。讓我驚奇甚至欣慰的是,那賀卡一定是我深深喜歡的樣子。簡直可以說是神了,他似乎比每天和我在一起的女生還更懂得我的喜好,而且永遠不露聲色。
我們的交往更多是在電話和網絡上,他隻在見不到我的時候才會喜歡和我說話。不過我們從來沒討論過什麼真正的問題,隻是有一句沒一句地亂說。有時候他會在電話那邊放音樂給我聽,每當我提醒他越洋電話很貴的時候,他總是反問我:你有事要做啊?然後自顧自地繼續放音樂。或者他會告訴我,他每天幾點起床幾點睡覺買了幾瓶果汁是怎麼喝的。如果說完了這些,他會再告訴我他的房東幾點起床幾點睡覺買了幾瓶果汁是怎麼喝的。我不明白我們遠隔大洋,為什麼總是說這些無關痛癢的話。但是,說不清為什麼,我還很喜歡他的電話,可能是接到他的電話才能證明他的存在吧,因為見麵時他對語言的吝嗇會顯得他的存在那麼證據不足。
忘了我們是怎麼成為這種默默無語的朋友的,隻是覺得我會適應這樣的交往是那麼地不合邏輯。如果這個世界沒有電話,那麼我們還會是朋友嗎?
他像很多寡言的人一樣有著敏感的內心。初中時,他常常在我用了小小心計而暗自得意的時候用一兩個詞語點破我的得意,然後轉身離去,像極了武俠小說裏洞穿世事的高人。而我似乎沒有一刻能感覺到他內心在想些什麼。甚至我不明白,為什麼他的靦腆僅僅體現在麵對麵的交談中,而在行為、穿著上則永遠那麼誇張。就像他初中上課時堅持戴著圍巾,老師叫他摘掉他不肯,結果被攆出課堂,第二天也隻是換了另一條而已。一個內心真正羞澀的人會這樣喜歡和老師和大眾審美較勁嗎?
我們走出機場後就各回各家了,因為他要休息,而我又找不到什麼理由再跟著他。我倆現在簡直是神交了。
第二天,我們約在麵包坊見麵。八年前,我們就曾經坐在這裏吃蘋果派了。我進去的時候,看見他坐在角落裏,穿得像個米袋子。我走過去,他嚴肅地示意我坐下,好像我是來麵試的。
桌子上放了一束花,是紅玫瑰。與他漠然的臉像來自兩個世界。
“送我的?”
“是。”
我知道這是代表愛情的花,不過我當做這是他對花語的挑戰。
“我喜歡。”
“我們十五個月沒見了。”他說。
我數了一下,是十五朵。其實我並不清楚地記得我們有多少月沒有見麵,在他麵前,我是粗心的。
我收到的許多花都和老林有關。我的第一封情書也是他給我的,是轉交。那天,他把我叫到學校的頂樓,遞給我一個粉色的信封。我感覺到那不是他給我的。我說,你寫給我的?他轉身下樓時扔下一句,自己看吧。
信是一個字很難看的男孩寫的,我拒絕以後,他又把同樣粉色的信封給了其他女孩。老林還是會帶來一些信,一些花或者一些禮物。他隻有在把其他男孩推薦給我的時候,話才稍微多一點。我始終想不通,他為什麼那麼想我有男朋友。我都懷疑後來他花了好多錢轉到我念書的高中,是不是為他初中沒有幫我找到合適的男朋友而自責。雖然我的學校比他原來念的那個好一點,可是同樣花錢他為什麼就不去一所更好一點的呢?莫名其妙!沒幾個月,他看到我未經他允許擅自交了男朋友,使他苦心經營的婚介事業失去了惟一的顧客而陷入了低潮,他沒有堅強地麵對,卻選擇了逃避--去了加拿大。
“你沒有穿耳洞啊?”他問我。
“嗬嗬,我怕疼。”我想起我在電話裏說過我想穿耳洞。
然後就不知道該說什麼好。看見他還戴著那款很漂亮的女式手表。從前我常常從他手上摘下來戴在自己手上,他從來不會向我要,等我覺得無聊主動還給他,他就默默地戴上。
我吃了好多麵包,而他隻喝那杯似乎總也喝不完的橙汁。
雖然我們坐在彼此對麵,但我們誰也不看誰,就像周口店和紐約一樣毫不相幹。
有時候我覺得他像個箱子,把我說過的話統統裝進去,但什麼也冒出不來。
一上午就這樣坐著,趴到桌子上,起來,然後再趴上。氣氛就是沒有氣氛。
我覺得這樣的沉默還是需要我來打破,要是萬一就這麼坐著坐著,出去的時候發現世界已經麵目全非,過了幾百年可怎麼辦?真到那時,像他這樣的到哪都不說話的無所謂,我講著未來人都聽不懂的古漢語可就麻煩了。
“咱們走吧。”我說。
他點頭。
服務員喜形於色地奔過來收盤子,用這一上午我聽到的最響亮的聲音說:"歡迎下次再來。"我估計我們要是再這麼坐下去,她們該報警了。畢竟我們好久沒來了,而這批新服務員還不了解我們是正常的。我手裏拿著那束玫瑰花,感覺有些不自在。我倆走在一起,我拿著花,肯定會讓人以為我們的關係至少是曖昧的。畢竟我是有虛榮心的,跟一個米袋子身體大便頭的人戀愛,雖然會被大家覺得很有勇氣,但還是有精神分裂的嫌疑。我慌忙地上了出租車說:”我走了。”
他目視前方地點點頭,繼續往前走,好像根本不認識我或者我早該走了一樣。
回到家,我把玫瑰插在花瓶裏,心想老林將來會有一個怎樣的女朋友呢。其實,初中時,我們班女生跟他都挺好的,因為他雖然沉默卻沒脾氣。從不見他對誰有特殊的好感。隻是初三的時候跟別的班一個長得跟我很像的女孩不錯。那時的學校是缺乏新聞的,這件事被傳出了許多版本。我還對他說,隔著好幾個班多麻煩,跟我長得那麼像不如你追我算了。他不置可否,依舊忙著替我介紹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