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8同居問題和形象問題
被林翎脅迫著勉強吃了一碗飯,肚子就飽了。女人胃口真是小,我揉著肚子躺在沙發上神遊,問題就像漂浮在運河裏的生活垃圾一樣一個接一個飄過來,接踵不斷,我一一想好對策。忽然冒起一個非常嚴重問題,要是這個問題得不到解決,我們四個人估計都沒法和睦相處了。
“林翎!你過來。”我衝廚房裏忙活的林翎大聲嚷嚷。原本該我洗的碗,不過現在林翎怕弄糙了“她”的手,所以我樂得逍遙一下。看來暫時做女人也沒什麼不好,至少現在我隻管張嘴吃就可以,什麼都不用做了,比以前還要清閑十倍。
“幹嘛呢,碗還沒洗完呢……”林翎甩著手上的水珠,捋捋劉海,倚在我身邊,若不是這場變故,我早忍不住摟住她狠狠親上一口了。
“晚上他們就回來了,我們怎麼都得安排一下,以免出了岔子。我可不能跟小美睡一起,我也不能讓你跟熊貓一屋。你說可怎麼辦?”這的確是個難題,又沒有多餘的房間。熊貓要是知道“範文”不肯跟他同屋,一定以為我出什麼問題了。
“你是我的美人兒,當然不能讓你跟小美一屋了,告訴你小美喜歡裸睡。這還不簡單,我們一屋,讓他們解決難題去。”林翎用水淋淋的手勾起我的下巴,親了一口。“我不是跟熊貓吹了牛,林翎都被範文搞定了嘛,所以我要跟你一屋啦啦啦。”裸睡,哇!跟我一屋,哇哇!
“啊?我們……這不是要同居了?”我吃驚地看著她,她的臉色異常平靜不像是開玩笑。盡管我一點都不保守,而且樂於嚐試各種新鮮玩意,不過聽到這樣的答案還是很震驚。同居,遲早都會那個的,就是那個啦。要是今天前我是求之不得……
“嗯哼,你敢保證你以前沒有這樣的想法嗎?小樣兒,還跟我裝天真。昨天差點就被你得逞了。”林翎一臉的狡黠,真受不了這張熟悉的臉對著我。“我們現在這樣,看對方的身體不是輕而易舉嘛,所以也不用避諱什麼啦!”
保證?保證有啦!當初一起住不就是有那麼點的念頭嘛,我低頭嘿嘿笑著。隻是,隻是,現在我是女的啦,不,我隻是女形男人。靠怪物啊,我對自己的想法忍無可忍……
“坐好坐好,美女可不是隨便當的。腿並攏,並攏靠膝,你以為你還是男人啊?”林翎不停地訓練我的行為舉止。我撓著頭苦惱地抱怨:“習慣哪能一下子改得過來,總需要點時間的。”
林翎臉色微微一變,壞笑又浮現在臉上:“那可不成,得快些適應。咱們得定幾個規矩,不然以後一切都會亂了套的。”
經過雙方馬不停蹄的討論以及討價還價,唇槍舌劍連續糾纏了兩小時,終於商定原先的三條大法自動成為我們倆的憲法。我知道我這次喪權辱國極了。基於憲法,我們製定了如下法規:
1.雙方要十分了解對方的生活圈,不允許有破壞對方生活圈的惡劣行為,圈子裏的任何事件變化都必須及時、準確地告知對方。違反者家法懲治一次,獨立做家務一周;
2.雙方要積極維護對方的形象,不允許有破壞對方形象的言語、行動。違反者家法懲治一次,獨立做家務一周;
3.雙方要努力學習專業知識,不允許有破壞對方職業聲譽的事件發生。違反者家法懲治一次,並獨立做家務一周;(這點其實是嚴重針對我的,雖然我極力抗爭,還是胳膊扭不過大腿,我好命苦哇。)
4.雙方必須經常性地為對方添置衣物和飾品,經暗示還不執行者家法一次,獨立做家務一周;(這點是林翎特意強加的,說什麼不能破壞她長期以來建立的美女形象)
5.雙方必須經常性地給對方家長致電問候,並知會對方。如未盡義務而招致家長抱怨的,家法一次,家務一月。
6.未盡事宜,待雙方和平友好商議後,補充完善。
家法是什麼?家法怎麼可能對外作公示呢?反正就不是什麼好事兒。
還有一條,我拚了小命也堅決不鬆口答應,這要寫進規則裏,我一定要投海自盡才對得起我的清白。提起這條時,雖然林翎還有那麼點羞羞答答的,可掩飾不住的是那對小眼珠裏轉動的壞。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麼恨我自己,真是一臉的壞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