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子欲養而親不在[求票票](2 / 3)

“不用麻煩了,我們在城裏的旅店借宿便是了。”史達夫沒有轉身,用雙眼沒有聚焦的目視著前方,對背後的小胡子冰冷冷的說道。

這下輪到小胡子臉色發青發紫了,他實在沒有想到,那騎馬少年竟然不是帶路的,竟然是最高長官!

當一行人邁步進入城內,立即引起了一陣急飛狗跳,三百大劍,整整三百緊繃著臉的大劍啊。無論是擺攤的,還是行路的,都拚命的向路邊擠去,擔心自己若是擋了路,便被砍了。憑這支隊伍,恐怕即便是從北門砍到南門,事後也沒人會管,敢管。

進了城裏的商業區,史達夫便下令,讓大劍們分散成小隊,各自尋找旅店休息,天亮集合。這一夜大批商旅從旅店裏被趕了出去,留下的店家夥計,則顫顫栗栗的直到天亮。

直到進了旅店,史達夫的臉色也沒緩過來,太丟人了。甚至連城主的求見,都被拒之門外,第二天早早的便帶隊走了。

史達夫算是看出來了,就憑自己目前稚嫩的這張臉,除非在上麵寫著,我是首領,否則混在這群大劍中間,就會被人當成個帶路的小兵。

原本一路上行人商旅那敬畏的表情,也似乎變成了嘲諷和輕視。於是接下來的路上,無論是城池還是小鎮,史達夫都一律不再進入,最多叫幾個大劍進去采買食物補給,而自己則和大部隊在野外宿營。

盡管大劍們跟著倒黴,可誰有敢說呢,史達夫在基地那惡魔醫師的稱號,隨著一期期的無麻藥植入手術,在大劍心裏那可是亮得發紫,深入骨髓。於是三百大劍的怨念,便落在了塔納城的那個小胡子身上了。

由於加速行軍,也沒在路上的城池和小鎮停留,當年來時用了四十天的路,史達夫隻用了十天便走完了。

看著眼前那陌生的城堡,史達夫很是感傷,當年拉爾斯家族靠近前線的城堡已經淪落,現在家族已經搬遷到了比特行省最後方,最邊緣的地方。

這一路,由於走的隱蔽,也沒有驚動各個地方勢力,所以直到接近到城堡二十裏以內時,才被家族的巡邏隊發現。

正巧其中一個老兵以前還跟史達夫認識,正是當年護送史達夫去基地的三百士兵之一,當得知史達夫是麵前這支強大隊伍的首領時,震驚中那張大的嘴,便是連雞蛋也能輕易仍進去。

雖然那老兵想叫人趕緊給家族通報,不過卻被史達夫攔了下來。

“不,我想給我母親一個驚喜,想象下,當她聽到有人叫她,一回頭,卻是四年不見的兒子,那是什麼感覺?光是想一想便讓我興奮。”史達夫把老兵拉過來,悄悄的說道,

“你帶著我,先帶著我悄悄的進去,讓他們先留在這兒,三個小時以後再過去。”說完,又往老兵手裏塞了兩根金條。

“我根本不知道你母親如今住在哪裏啊,我一個外圍的小兵,哪曉得城堡內部。而且您們來這裏,按職責我必須通報的。”老兵緊緊攥著那兩根金條,為難的說。

“不行,請您不要單獨行動!”不光那老兵為難,這批大劍裏的隊長格拉漢姆也急了。臨行前,卡薩所長和皇室對他交待了一遍又一遍,堅決不能讓史達夫單獨行動,盡一切可能避免史達夫泄漏基地技術。

“那把我們兩個一起帶進去,帶了家族裏麵隨便問下路便能找到了。到了內院,你便不用管我,可以徑直離開了。而且你們哥幾個互相通下口風,就當沒看到我便是了,小事一件,還很簡單,不是麼?”說完,伸手將褲腰上那袋金條解了下來,估摸了下還有十來根,於是便連袋子一起,塞到了老兵的手裏。

“大家都挺辛苦的,拿去哥幾個分了吧。”說完,又轉身狠狠地瞪了那個大劍隊長一眼。

其實那個大劍隊長也很為難,畢竟史達夫在基地裏大權在握,若是現在得罪了,將來他要是以實驗妖氣的理由,便是把自己拆了,也沒人為自己出頭。見史達夫做出了妥協,也見好就收,馬上便同意了。

貪婪是原罪,那麼多的金條,老兵眼都直了,忙不馳的點頭同意,然後趕緊便將金條塞到了懷裏,生怕對方反悔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