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崛起之都市危急 第1章 被螞蟻咬死了(1 / 2)

第一卷 崛起之都市危急 第1章 被螞蟻咬死了

地球時間2012年2月7日,梅雨季節,在地球的南方,那個號稱永遠沒有冬天的城市裏,現在正下著綿綿細雨,仿佛戀人般粘著你,潮濕的空氣,伴隨著呼吸從鼻子到肺裏麵。

這種天氣誰願意出門吖。都嘛躲在窩裏,要嘛喝茶,喝點小酒。除非腦袋讓門縫卡到的,才會在這種天氣出來溜達。喲後,還真有人無聊的走在大街上。來讓我們把鏡頭挨近些。瞧瞧這位神秘嘉賓到底是何方神聖。

個子還挺高的,身材偏瘦,但是看起來卻很協調,唏噓的胡渣子,雙眼無神的死魚眼,連在一起的倒八眉毛,一身現代穿著,運動裝,還是品牌的“土逼南魔萬”還好是穿現代裝,不然人家還以為是山頂洞人下山呢。好吧,這家夥我認識,他就是我們本書的頹廢主角,胡宇。

他的人生經曆就像是一杯白開水,平淡。又或者像是某女生身材的專用形容詞,飛機場,荷包蛋。總之就是平平無奇沒有精彩。

為人時而冷靜,時而淡定,時而毒辣,有時、又是活寶級別,時而猥瑣男。像下麵的事就挺猥瑣限製級的。

人家過年是開開心心的過年,過完年去上班,還能領上一個月的工資補貼,我呢,過年前公司倒閉,我也就光榮的失業了。現在學了個半桶水。要上不上,要下,哪能吖。人往高處爬,怎可往回爬,哎悲催吖。

忽然一束光照亮了胡宇的視覺,不知不覺間都走到龍眼樹下了,脫離了又平又直的大馬路,尋著光撇過去,原來是走到別人家的後麵了,那光是從窗戶裏照出來的,咦,這不是寧馨家嗎,貌似還是浴室,農村的安危意識就是淡薄吖。這倒是讓某狼狼有機可趁了。

胡宇:“喂,你說啥呢,小心我告你誹謗,偷偷告訴你,我可是本書的主角呢,得罪我,沒你好果子吃,我叫我們家阿機扣你人工。”

“胡兄吖。你想告我!”

胡宇:“老大,英明神武,小的怎敢以下犯上。後叭,我承認我是色狼。”

順著一束光亮,嘩啦啦的水聲,還有女孩子的哼哼聲。

“蹦,蹦蹦。”是看還是不看呢……心都快從喉嚨裏跳出來了。

一番糾結,最終還是好奇心占據了理智。

胡宇踮起了腳尖,剛好眼睛可以一覽浴室內的春光,水珠從噴頭裏噴出來散落在烏黑的發絲,跌落在猶如羊脂般的皮膚,芊芊細指順著發絲,可惜窗戶太高了,那隻色狼看不到全部身子,隻能看到山峰以上的春光。

“咦。這年頭,螞蟻也可以偷看美女洗澡?”就在胡宇順著要往下看的時候,竟然看到一頭螞蟻,螞蟻嘛,本來是再平常不過了。但是這螞蟻竟然是金色,不過顏色頂多也就吸引下眼球而已,關鍵是這螞蟻,發現了陳可樂在看他,竟然回過頭看了一眼胡宇,非常BS的瞄了一眼胡宇。

“哇靠,你這隻死螞蟻,竟然用那種眼神看著我。”

那頭金色的螞蟻又望了一眼胡宇。

“哎喲,你熱哢好,你不要以為我不敢殺你,我告訴你,殺你,我隻需要動動手指頭就能夠把你捏死!”

金色的螞蟻又看看了胡宇,然後搖搖頭,胡宇以為螞蟻要逃走了,剛要得瑟,沒想那螞蟻竟然一臉BS的看了胡宇一眼,似乎在說,你個蠢貨,浪費我看MM的機會。

“好,有骨氣的螞蟻,就算你是金色的,我也是會捏死你的,然後拿回家曬幹了,看能不能當做金子。”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頭金色的螞蟻還真是比較大頭,足有小拇指頭那麼大,這種稀有動物應該抓去博物館指不定還能賺到小費呢。

正在思考間手指已經按在了金螞蟻的頭上了。

“哎喲,你這隻臭螞蟻竟然敢咬我。”胡宇食指被咬了個傷口,我不殺你,你卻咬我,一下子火氣一來,用另一隻手的食指按像螞蟻。

可是哪裏還有什麼螞蟻,竟然跑了。

“真晦氣,竟然被破螞蟻咬了。”剛要轉身離去的胡宇,忽然想起來,他為何在這裏。當然是觀賞美麗的景色。就在這時,呱,燈熄滅了。看來已經錯過了。

“帕趁毀,死螞蟻,我見一次捏,哦不,下次見到。我直接把你烤了。”看這隱隱發疼的食指,胡宇恨恨的發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