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七點鍾,陽光夾帶著紫外線,一同預熱到足以激活黑色素的溫度。窗外的蟬鳴聲也準時配合著鬧鍾,掀起了一陣喧囂。我眯著眼睛,從沉重的頭下抽出柔軟的枕頭,壓在頭上,試圖阻止噪聲和陽光從耳目竄進混沌的心神。活像一隻把頭部埋進沙子的鴕鳥,放棄氧氣,隻求安寧。
忍耐了半分鍾後,鬧鍾停止了吵鬧。一陣微風揚起窗簾,拂過身體,給燥熱的皮膚帶來了一絲涼爽。在夏日的清晨,這是多麼的令人欣慰。然而……
“親愛的,起床了。”女人溫柔的語調從床頭櫃上的手機中傳了出來。我內心浮起一陣煩躁,緊閉著眼睛皺起了眉。
“親愛的,起床了。”再一次溫柔的呼喚。我用枕頭死死地壓住了頭。
“親愛的!起床了!”音量驟增,音調驟升,“你tm到底起不起!我xxx你妹的!你到底起不起!到底起不起!起不起!!!”
“x!”忍耐終於突破了極限,我一把抓過手機,狠狠朝牆角摜了出去!
“起不起不起不起……”“咣!”“嘩啦。”這個世界,安靜了。
而當我從宿醉中清醒過來的時候,才隱約記起來,散落在牆角處的那些零星碎片,即是我昨天剛剛從蘋果專賣店購買的iphone4s。當時我是這麼說的,“老板,我失戀了,從前都是我女朋友打電話叫我起床,現在她不會再叫我了,您能想個辦法讓我感覺她還在我身邊嗎?”
老板詭異一笑,用唐山腔非常爽快地說:“擎好兒吧。”
於是,今天早上我的手機裏就傳出了那個潑婦般的聲音,以至於我在朦朧之中把它變成了一捧毫無價值的線路板……
是的。就如同所有三流小說的倒黴男主角一樣,我失戀了。為了忘卻過去那份我自認為真摯但對方並不見得這麼想的感情,我萌生了改頭換麵的想法。運動服,換掉,改穿西裝。運動鞋,脫掉,改穿黑皮鞋。運動包,扔掉,改成山寨版的lv單肩包……最後是手機,那裏麵承載了幾百張前女友的照片,上千條曖昧的短信,以及……三年多幸福的過往……
仿佛是某個無法割舍的身體器官。一想到要扔掉,就會痛心疾首。就算它是個發了炎的闌尾,隻要存在,就會讓痛苦蔓延,但仍舊不想輕易丟棄。因為在丟棄它之前,你必然要經曆一次大規模全方位的自我麻醉,然後,開膛破肚,從原有的地方切割下去,取走那個陪伴了你多年的東西,留下一個漆黑的空洞,縫合後還要等待傷口慢慢痊愈。
你永遠會記得,那裏曾經存在過一個器官,但是現在已經沒有了,今後,也不可能再有了。
從前的手機就像那個發了炎的闌尾。丟掉了就不會再生。隻有在一種情況下我會毫不猶豫地割舍,那就是,當它危及到生命的時候。
看著前女友的照片,每分每秒都會心如刀絞。二維空間中的她依然是那麼清晰透亮,溫柔嫻淑。隻可惜,她再也不會出現在我的三維世界。
“你永遠都是幼稚、呆板、不解風情!永遠都不知道兩個人之間最重要的是什麼!三年了,你除了每天在道館和一群四肢發達的家夥打到汗流浹背還有過什麼業餘愛好?我的生日你會忘記,我們開始在一起的日子你從來都不知道是哪一天,和我媽一起吃頓飯就緊張得前言不搭後語,幫我爸搬個家具也會搞砸,你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會,你就是一徹頭徹尾的匹夫!匹夫!”
她哭著甩開我的手,消失在夜色蔓延的街角。之後的一個月,我再也沒有撥通過她的手機號碼,也沒有萌生出足夠的勇氣打到她家。
一天又一天,分手在月份牌的更替中成為了毫無懸念的事實。
偶爾,我還是會忍不住從手機中翻看從前的照片。而每一次,這個舉動都會給我帶來不小的劫難——走在馬路上,看著手機中的照片,突然聽到一聲刺耳的急刹車,接著是司機凶暴的“你瞎!”;走在樓群裏,看著照片出神,被從天而降的混合型垃圾袋正中頭部,湯湯水水流的滿臉都是;在道館訓練,借休息的時間看了看曾經的她,不由自主地迸出一滴鱷魚淚,險些被大男子主義的教練當場羞辱致死……
這一年是2012。聽瑪雅人預測,這是人類的最後一年。之前我從未相信過這個不靠譜的說法,可是現在,我的世界已然因失戀而崩塌,我越來越相信那個可怕的末世傳說,曾經神經大條的心態也變得相對纖弱。
隻有一個卑微的要求——別死在末日之前就好。
所以,為了防止發生意外,毅然割舍掉了手機中那些美好的回憶,換了新的手機。可是卻怎麼也沒有想到,就在今天早上,我居然親手將新換的手機砸了個稀爛……殘破不堪的零件和粉碎性骨折的液晶屏堆在牆角,我不知道是該哭還是該笑。所有的希望和怨怒同時聚焦在手機店老板的身上,或許他可以把這個重度傷殘的玩意兒妙手回春,但如果不能,我真的很想借那個“潑婦般吵鬧的垃圾鬧鈴”為由,把他也搞成重度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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