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真不愧是語文老師,她明著想說讓郝健看著別讓我在他們家受欺負,話一說出來就變得好聽了。
郝健聽我媽鬆口讓我跟他回老家,連忙趁勝追擊說:“叔叔,阿姨,我和菲菲下午商量了下,等過完年她就辭職跟我去麗都。”
我怕郝健和我媽對上話發現我是在拿我媽做擋箭牌,打斷了郝健說:“媽,我和郝健也談了半年多了,我想過完年去麗都上班,順便就把結婚證領了。”
我媽當老師習慣了,但凡說到什麼嚴肅的事情,就拿出她在講台上那一套:“首先,我是覺得郝健這孩子還不錯,性格什麼都好,我也相信你以後會對我們家菲菲好。
其次,領證結婚是屬於你們兩人的事情,以後的路還很長,日子也是你們自己過。
最後,我不知道你們老家是什麼風俗,但我想提出來的一點兒是,既然你們都是離開父母在麗都工作和生活,我希望你能回去轉達你父母,咱就不按風俗、提什麼嫁或者娶,要是你們結婚,就是兩個家變成三個家。”
我用大腿都能猜到我媽現在的心情肯定她當年結婚都激動,但我沒想到她居然在這個時候還能保持淡定,條理清晰的說出這麼一堆話。都說薑還是老的辣,這話用在我媽身上簡直就神了。
郝健頭點得像撥浪鼓似的,答應道:“阿姨你放心,我一定會對菲菲好的。我也會努力工作,爭取早點在麗都買套房,給菲菲一個穩定的家。”
“嗬嗬…房子這事兒嘛,你也回去和父母都商量下,等你們攢點錢有條件了,雙方都支助一點。”說著轉頭瞪了一眼我爸,“隻要大家都努力圍著一棵樹挖,就是再深的根早晚也得給全部挖出來。”
這是我媽從小都灌輸給我的思想,不管這些年我是否叛逆,都沒有質疑過她說的這個道理。我也感激她在這兩年不斷為我安排相親的時候,從來沒有以物質基礎作為首要條件。她選擇女婿的標準首先就得對我要好,其次才是有個穩定的工作和踏實上進。
所以我一直堅持認為,物質的東西並不是那麼重要,是否對眼是否真心對你好是否有心向上才是最重要的。
結婚這事兒就稀裏糊塗給說妥了,最後商量結果就定在過完年的西方情人節。
晚上我媽抱著被子去客房,我見這是要讓郝健睡客房的節奏啊,連忙拉著他往我臥室衝,順便給我媽打個招呼:“媽,晚上郝健睡我房間啊。”
我媽搶在我們關門前衝了過來,從包裏慢悠悠的掏出什麼東西。這可把我嚇得不輕,難道她老人家還想給我準備點兒什麼東西?隻見她拿出一個厚厚的紅包遞給郝健,“小健啊,這是阿姨和叔叔的一點兒心意。”
我這才知道自己的擔心是多餘的,不過以前文昊上我家來的時候,我媽也沒有這樣給過見麵禮啊?這是不是就意味著她已經認準郝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