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清歡離開了慕承燁家裏之後,就直接往自己的住處走了。
她心裏還有點不開心。
畢竟不管再怎麼說,被這個男人強行帶回家,還做了那種事情,她就覺得心裏有點不太舒服的,而且完全就不認識這個男人,總覺得像個神經病一樣。
如果不是覺得他有錢任性而且看起來還這麼紳士,估計梁清歡真的就要直接報警了。
還沒走兩步路呢,突然麵前就停了一輛車,梁清歡扭頭看了一眼,便衝著裏麵的人笑了笑,之後很很熟練的拉開車門上去了。
這個男人是她現在的男朋友,任藝。
梁清歡和他談戀愛了三年,雖然還不滿三年,但是這兩年多裏麵,梁清歡過得也特別的開心,因為她男朋友對她特別的好,每次過生日都會給他買一個很大的蛋糕,然後祝她永遠都快樂。
雖然並不是特別的有錢,也不是特別的浪漫,但是梁清歡就是很開心,畢竟這是她喜歡的人幫她準備的,她當然覺得很幸福啊。
就算沒有蛋糕,什麼也沒有,隻要一句“生日快樂”,她就覺得很開心了。
“任藝,你怎麼會在這裏啊?我還以為你現在會在家裏等我呢。”
“沒有,我隻是聽人家說你好像被一位先生帶走了,所以就想著過來看一看,你究竟是怎麼回事。”
“那個人說我跟他老婆長得很像,但是我完全就不認識他老婆,他是把強行帶回家的,但是你放心,我跟他之間什麼也沒有,”梁清歡連忙解釋到,生怕任藝誤會,說,“你知道的,我心裏真的隻有你一個人,你千萬不要吃醋啊?”
“嗯。”任藝點點頭,便直接帶著她回家去了。
他們兩個人在市區中心買了一套房,用的是梁清歡的錢,因為任藝沒有錢,他現在也算是一個無業遊民吧,說白了就是一個小白臉。
一開始認識梁清歡的時候,他還是一個認認真真工作的人,隻是後來發現梁清歡比他更加厲害,於是他便直接辭了工作,開始在家裏照顧梁清歡。
他覺得這樣挺好的,梁清歡也覺得挺好的,每次一回到家都能看到任藝,當然覺得很幸福了。
隻是偶爾就會覺得有一點不太開心。
畢竟她一個女孩子,成天在外麵工作,倒是這個男人一直在家裏,什麼也不做,雖然偶爾會給她做做飯,但梁清歡也覺得這種太廉價了。
隻是後來一想,他們兩人可是男女朋友關係,早晚都是要結婚的,結了婚之後,所有東西便都是共同的了,既然如此,那她還計較這些做什麼?
兩人回到家,梁清歡看到桌麵上已經做好了飯,隻覺得滿滿的幸福,剛坐下,任藝便直接遞了筷子給她。
“我是第一次來到這個市裏,也不知道這裏究竟好不好混日子呢?”任藝輕輕的笑了笑,說,“我打算明天出去找一份工作,你覺得怎麼樣?不過你放心,我找的這個工作一定很輕鬆,到時候晚上你回來你就可以給你做飯,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