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他本不想去大酒店湊那份熱鬧,因為他委實沒有什麼好心情,隻是諸葛文華多次叫他,如果再不去的話真的有點失禮了,因此他才硬著頭皮到大酒店去應付那似乎是很傷他眼睛的場麵的。
可誰料天有不測之風雲,事情竟會如此的變幻莫測,昨晚午夜刑偵隊竟逮捕了諸葛文華,這真是幫了他一個天大的忙,為他重新奪得該公司掃清了道路,這真是天賜良機——天助他也!冥冥之中,他仿佛覺得那公司老板的光環正在向他飄來,他感到命中似乎注定了他本不該絕於該公司的那個真正主人的寶座。
果然,今天下午,奇跡真的出現了,他竟順順當當地同建設局簽訂了拍賣合同,他成為一個沒有任何竟爭對手的唯一的中標人,他輕輕鬆鬆地將公司收為囊中物。
為此,他在第二天晚上又請大家到邊城大酒店吃飯,喝酒,唱歌和跳舞,不用說,頭一天晚上的所有費用都由他來付,而且建設局領導和轉製領導小組成員也被他請到了,當然,這些領導們並不和公司職工在一塊,而是另外開了更高級更隱蔽的吃喝玩樂的地方了。
這有什麼呢?他有了邊城房地產開發公司,這公司的財產是那樣地多,同這公司比,這區區費用算得了什麼!而且這些掌握權力的領導們接受了他的“請客”,他就有了更多的保護者了,在他駕馭公司這艘船的路途中,他是多麼的需要這些人來為他撐腰,“保駕護航”呀!想起這,今天晚上第二次“請客”後的他更是發瘋般地大笑了,因為他認為他是這個世界上最得意的人了。
當然,他的“請客”不僅僅是這些,還有更大的名堂,將來,不,要不了將來,就在這幾天,他就會帶上東西挨家挨戶地走訪局領導的家,將東西送給局領導,這東西是什麼?這不能說,得保密,總之是很好的東西,他做這事是秘密的,不喜歡被別人知道,局領導更是不願意讓人知曉,如果讓人知道,局領導就會丟麵子,因為這畢竟不是件光彩的事,但這事他一定要做,東西他是一定要送的。送了東西,他就有了更穩固的保護者了,時下,在中國流行著一種經營模式,這就是官商合作,商人隻有同官人合作,才能賺得來錢,賺來的錢才能守得住,否則不但賺不來錢,就是賺來錢也會飛走,他是深知這奧妙的,所以他還要“請客”。
他已經奪得了該公司,他要叫這公司永遠屬於他。
他已經成了一個老板,成了邊城一個舉足輕重的房地產商,人們將會注視他。
自然,在邊城,對於這兩天所發生的事情起先還有人記得,還有人記得諸葛文華,但隨著日子一過,時間的推移,人們也就逐漸將這兩天所發生的事情連同諸葛文華給遺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