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羅絲這麼說,來自華夏的五位留學生倒是徹底對羅絲放下的戒心。世人熙熙,皆為利來。世人嚷嚷,皆為利往。羅絲有所求,那麼接受羅絲的幫助,就好比提前拿到了報酬。
“可以,若是成功。我們也會全力支持你上位。但若是失敗了呢。”五人以張慕原為主,這個時候,自然可以代表眾人答應下來。
張慕原話中的失敗,其實不隻是他們革命失敗,還有就是如果他們成功了,而在他們支持下的羅絲若是失敗了,又當如何?
“如果真是那樣,那也是我的命。不過,我希望我們簽訂一份互助的合同。誰知道,若是我全力支持你們成功後,你們要是不願意支持我了,又要如何保障我的利益呢。”
“合同要如何簽署?”
“事涉機密,合同的手稿就由我們自己擬定。”羅絲可不想把這種事情弄到律師事務所去。
“可以,合同弄成中英文的。”宋新宇說道。
“這是必須的。我家書房裏有打字機。一會兒就用那個打英文的。中文就寫在每一行的下麵。怎麼樣?”羅絲看了一圈的五個人,開口問道。
這一點,眾人都沒有什麼意見。之後便開始討論合同的內容。
每年二月一日,羅絲布克特都將為以張慕原五人為首的‘革新社’提供15萬英鎊做為革新社的活動經費。同時在五人需要武器及其他設備支持的時候,提供一定的幫助。而當‘革新社’在華夏建立新的政權後,將代表華夏支持羅絲登上英國女王的位置。
並在羅絲布克特成為英國女王後,華夏與英國正式建邦,從此友好互助,和平共存,互為依靠。
成功後,合同做廢。然,雙方皆以十年為期限。若十年後,無論哪一方沒有成功,合同仍會做廢。
其中,又重點提出了如果羅絲在十年內,在華夏新政權尚未建立起來的時候單方麵停止了合同,之前所有所出將不返還。而如果‘革新社’在成功後,不願意履行合同。將由‘革新社’現在的五位成員以及將來的所有成員共合支付羅絲布克特全部身家的八成財產。
為了讓合同更有約束力,羅絲讓麵前的五個人都在合同上簽了字,並按著英國現在的形勢,加蓋了‘革新社’的公章以及布克特家族的徽章。
至此一份改變華夏命運的合同就此誕生了。而這個時候,誰也沒有想到,這份合同隻是一份參與華夏改革的借口。
沒錯,就是借口。羅絲做為一個英國人,想要光明正大的參與到華夏的事情中,必須有一個站的住腳的理由。而有什麼理由比權利更讓人相信的呢。
羅絲可沒有成為英國女王的打算,現在的英國皇室,其實權利已經很少了。而羅絲也不是她所說的是什麼第13位王位繼承人,在羅絲看來,如果單論血統,就算是英國上流社會的人都死光了,估計也輪不到她呢。
但就算她不是,隻要張慕原等人相信了就沒有問題了。反正在英國,也就隻有前三五名的皇位繼承人被國民所知道,其他的,沒有人特意的去皇室查,跟本是查不到的。
這年頭,好人不易做。做個愛國的好人就更難了。想為自己的祖國做點實事,竟然還要撒這種謊。羅絲有一種累覺不愛的感覺。
“呀,忘記把大熊貓和臧獒加進合同裏了。”
簽完了合同,羅絲才發現她唯一可以擁有的東西竟然忘記寫了。這也太虧了,虧到姥姥家了。
“這有什麼,就算不寫在合同裏。等到回國了,我別的先不幹,也會先幫你把這兩對畜生送到來英國的船上。”康興不認為這兩樣東西有必要在合同裏占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