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於倩要被遣返了?(2 / 2)

“what?”蕭鵬傻眼了。於倩這是做了啥事了?咋就被遣返了?

話說很多人以為下了飛機到了星條國,就萬事大吉了。其實不然。

到了這裏就必須要遵守這裏的法律,不然隨時可以被遣返,甚至在機場還沒出大門,就直接送回華夏了。而華夏人眼裏,很多無所謂的事情,在這裏都有被遣返的可能。

女生穿的太性感?對不起,你有可能是來星條國從事**業------遣返!

你沒有帶行李箱?對不起,你有可能是假借旅遊為借口想來星條國做黑戶-----遣返!

微信裏有疑似未成年人‘黃圖’?對不起,我們對未成年人物品零容忍-----遣返!

微信討論買房?這是有移民傾向,在申請簽證時沒有標明,這是不誠實的表現-----遣返!

這些遣返理由夠奇葩了?但是和別的遣返理由比起來,這都算是正常的。

台島一個妹子在到星條國的時候被遣返了,理由是帶錢太少。她身上有一千九百美金現金。而她的簽證表明她要在這裏待兩個月,而且質疑她帶的衣服和天氣不符,嗯,就這麼被遣返了。

那錢帶少了要遣返,帶多了就沒事了吧?不好意思,也不行!一個華夏人到洛杉磯入關時,在接受海關人員詢問的時候發牢騷說‘海關人員怎麼廢話一堆?大爺我是拿了大筆錢來這裏消費的,再囉嗦大爺不來了。’於是海關人員滿足了他,正所謂‘求錘得錘’,直接拒簽遣返。

還有一個浙江的華夏人,和女兒去星條國時,受朋友支托,帶了16瓶複方甘草片,然後直接被海關拷上手銬關進了小黑屋。最終直接被遣返不說,還被責令他和他女兒未來五年內都不準入境。

上麵的事情都是在機場被遣返的,那除了這些神經過敏的海關遣返之外,是不是離開了機場就安全了?對不起,還不是。

即使已經入境,如果觸碰到了當地社會的紅線,觸犯了法律,不論你是誰,誰替你求情,都難逃被遣返的命運。

就像在紐約,一對同居的留學生收養了一隻流浪狗,結果兩人吵架的時候男方拿這條小狗出氣,把小狗骨頭打斷了。不過事情發生之後,他也非常後悔,和女友一起去動物醫院給打傷的小狗看病,結果被動物醫院報警。

警方在和他女友的約談中,又套出一些關於以前關於這個男生涉嫌家暴的證詞,於是警方直接起訴他虐待動物和家暴兩項重罪,蹲了監獄不說,出獄後直接遣返。

呃,還是在紐約,一個留學生抓了隻鴿子,可能是一位太想念家鄉的烤乳鴿?於是就把這隻鴿子烤著吃了,然後。。。。。。遣返回國!

一個留學生給送到星條國一所寄宿中學留學,到了學校第三天的時候,在削蘋果的時候和一名外籍學生發生了爭執,習慣性的拿著水果刀向著對方比劃了一下,然後校方直接報警。然後最終結果是,連家長也沒通知,學校直接取消了他的錄取,給他買了一張機票,在警方的護送下,直接遣返回國。。。。。。

還有著名的愛荷華大學留學生倪瀚祥,直接在ins上發表了一條‘這學期我這麼認真學習,如果學校還是讓我掛了我就讓教授們體會下當年盧剛的恐懼’,然後警察就找上門了,他被開除不說,還被最快速度遣返回國。

在愛荷華大學提盧剛,你這不是找死麼?91年留學生盧剛在開槍射殺三位教授一位副校長和另外一個留學生後飲彈自盡。從那天開始,在愛荷華大學,‘盧剛’就屬於禁詞,你還想學他?

這是標準的上廁所點蠟燭-----沒屎(事)找屎(事)。

星條國確實是個講究‘言論自由’的國家,但是這個‘言論自由’是在他們允許內的‘自由’,在華夏很多可以說的話都是很正常的話,到了星條國,那才真真是‘禍從口出’,不一定會給自己惹上什麼樣的大-麻煩。

很多在國內不算什麼事的小事,到了這裏都是天大的事, 比如說什麼學生打架,未成年人吸煙喝酒之類,到了國外,遣返都是小事,很有可能還將麵臨指控!這就是這裏的社會規則,你既然想來這裏,就一定要遵守它們。

不過這於倩就是個大肚子孕婦,她能做什麼無惡不赦的大事?不但要被遣返,還要麵臨刑事指控?這事發生在她身上,怎麼想也不可理解吧。

蕭鵬好奇問道:“於倩惹了什麼麻煩?怎麼就要遣返回國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