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委屈,我的蜜月生活(2 / 2)

星康把我摟在懷中就是不放開,眉頭緊皺,聲音也沉下來,“他們不是嫌你,就是覺得兩個兒子都結婚了,分完家可以享享清福了!真沒有讓你走的意思,如果真不喜歡你,怎麼可能結婚的時候忙前忙後的張羅。”

“我不管!他們不是在分家,就是在分我!”剛結婚,還沒有融進去,就被他們搞這一手,再加上之前的委屈,我也是任性起來,星康的話我根本就不要聽。

我使勁的掙紮,他卻是用力摟著我就是不放,就這樣僵持著。最終他軟語把我勸住,擦掉淚水,我拿出出嫁時父母給我的銀行卡去家電城買了東西。

電飯鍋、電餅鐺、微波爐、電水壺、案板、鍋碗瓢盆甚至包括筷子,當我帶著這些從父母超市前過的時候,母親看到了。

“你們去幹什麼了?”

“去買了點廚房要用的東西!”

我隻是稍微說了一句,精明的母親就問道:“買那些東西幹什麼啊?說實話!”

“他們把家分了!”

“剛結婚這麼幾天就把家分了,他們要幹什麼?再說了,分家以後按農村的規矩,這些東西都應該是你公公婆婆事先準備好了的。”

母親也是在農村摸爬滾打經曆豐富的女人,對這一切老規矩老禮很熟悉,而這些她也是曾經曆過的。

都已經到這份上了,我還能怎麼做?誰讓這道路是我自己選的呢!隨便說了幾句,也算是把這個岔打過去了,而星康也免不了我父母的一頓數落。

他倒也沒有什麼怨言,隻能低頭聽著,畢竟剛結婚這麼幾天就出了這樣的事,而他也沒有從中調節好。

事以至此,我並沒有把事情鬧大,隻不過在心裏對這件事產生著反感,可以說是如刺在喉得不舒服。更不會像之前那樣,天天往他們後院跑,距離就是從這裏開始產生的。

農村的老規矩就是多,蜜月最後的一天,我們是要回家的。大早晨,他爸媽給了我二百塊錢,說得好聽回家給我父母買點東西,別空著手回去失了禮數。

可是真等我回到家的時候,我父母又告訴我,蜜月回去是要給公婆買衣服的,而我們現在又分家了,連他大哥大嫂和侄子的衣服都應該有。

這樣算下來,那二百塊錢不僅不夠,我還倒貼了不少。因為從來沒有經曆過這些,我好多事情都不明白該怎麼做,真得聽父母的話,給他們家五個人全部買了衣服回去。

後來我才從老人口中知道,在分家的情況下,我回娘家住滿月,他哥嫂也是要給錢的。既然他們沒給,我就沒有必要給他們還禮。

這些事情我哪裏知道,既然買了就買了,誰不想把關係往好的方向處啊!他們有沒有做到禮數周全,我不管,隻要我沒有失禮便好。

都說人心換人心!可是我一味得忍著讓著,為後來埋下了不少的禍根。曾經以為付出就會有回報,現在才知道,他們根本沒有把你放在眼中,你付出再多也是徒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