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曾治璞去當兵
饒建穿過網球場,徑直來到我麵前。左手裏攥著一個網球,右手握住網球拍將拍頭搭在肩膀上。他一邊走一邊將網球拋向空中,再用手接住,眼裏一種莫名的神情,深邃的瞳孔仿佛拒絕了外來的任何打擾。“
鰍思,你說喜歡和愛有區別麼?”他第一次問這樣的問題,突兀得讓我有點沒反應過來。順口說:“有啊!”“什麼區別?”他繼續追問道。
看他問的那麼認真,我清了清嗓子,學著成熟的大人模樣:“假如,你喜歡上一朵兒花兒,那你會怎麼做呢?”
他愣了一下,突然用球拍猛敲了我額頭一下:“傻蛋!我才不會把它摘下來呢!”
時間就這麼過去了,一轉眼,三年後。
如今,我也變成了我曾經討厭的大人。
某天,一個小弟弟跑來問我同樣的問題。
我笑著回答他:“簡單的說,愛比喜歡多了一種要讓它幸福的責任。”
如果,當初我也能這樣回答他,那是不是,他和小芳就可以幸福了呢?
可惜,一切都已經太晚了…
今晚樂隊要進行比賽前的最後一次排練,連續幾天的練習已經讓成員們都精疲力盡。鼓手小璞庸懶地趴在架子鼓上,因為獨自練習太賣力汗水濕透了白色襯衫,毛孔裏還往外透著熱氣。如果不看窗外飄落的法國梧桐,還真不敢相信已是秋末。
“你不是真正的快樂,你的笑隻是你穿的保護色。你決定不恨了,也決定不愛了…”這是比賽用的最後一首曲目,當最後一個音符也隨著吉他的輕彈消失在空氣中時,我深呼了一口氣。看看表,時間已經是10點38分,窗外的明月正對著窗戶,十五,月圓。
大家都確定比賽絕對沒有問題了,收拾東西準備回家。
“鰍思,等一下。”回頭看,是吉他小凱。
“我做了護身符,我們五個人每人都有。給,你的。”
我接過來一看,是撥片做的吊墜。
“嗯,我們一定會成功的!”
“嗯。我相信。”
起床起的有點晚,隻花了3分鍾就洗漱完畢。清晨來上課的路上,睡眼還有些朦朧。冬天已經悄無聲息地來了,已是說話能有白霧呼出的季節。打擾的阿姨用鐵耙把掉落一地的梧桐落葉歸整到一起,用廢舊的白色蚊帳包裹成一團。
冷風吹得我有一些發冷,迅速打了一個寒顫。不覺加快了腳步,心裏想著要快點到教室,感受一下屋子裏溫暖的人氣兒。
路過逸夫人文樓時,抬頭看了一眼那豎立於這棟宏偉建築最右端的幾個大字,
“逸夫人文樓”。
看著稀稀兩兩向裏麵走去的人群,頓時覺得樓宇右端的題字像是寫著“閑人莫入”。
快到教室門口,聽見班長洪亮的點名聲。“曾治璞”“到”“沈鰍思”“馬上到”
隨著班裏的一陣哄笑,我推門進了教室。
聽見推門聲,鄒亮抬頭看了我一眼“下次來早點兒” 我隨口敷衍一聲“嗯”
然後坐在夏筱雪旁邊的位子上。
夏筱雪是個網絡作家,雖然沒有什麼名氣,但在網絡上還是搞得風風火火的。她正在籌劃的新書《沒那麼愛他》正準備在元旦的時候向*社投稿。
“筱雪,這次的靈感是什麼?”
因為你對那個問題的回答“愛是比喜歡多了一種要讓它幸福的責任”。
“筱雪,你真的愛過嗎?”
“是啊,我也在想。也許,那些我曾經說著喜歡的人,其實我並沒有那麼愛他。”
筱雪在趕著寫她的新書,整日窩在床上。恰巧手機又欠費停機,已經兩天沒有見到她。
早上收到她用室友的手機給我發的短信:每日寫書,有按時吃飯,安好。勿念。
總覺得她所有的短信都像是在發電報。
起來洗漱的時候,窗戶上飛著一隻蜂,體型特別巨大,身體呈黑褐色,不知道它是哪一種。且叫它“霸王蜂”吧。“霸王蜂”誤入了“盤絲洞”,迎頭亂撞,可怎麼也出不去。
我迅速幫它把紗窗打開,希望它能找到回家的路。
想起了那句話“前途一片光明,可卻找不到出口。”
匆匆洗漱好,換上靴子,戴上帽子。抬腳出了門。
陽光很刺眼,用手遮住太陽 束起的陽光透過指逢打在臉上。
曾經有一些道理,當初你苦口婆心勸誡我,可是我不相信。如今,我經曆了那麼多回來,遍體鱗傷,才知道你說那些忠言逆耳的話都是真心為了我好。
一秒鍾有多長麼?在我發出短信的那一秒之後的每一秒,都像半個世紀那麼長。一天有多短麼?三十個日日夜夜一眨眼就從眼皮底下溜走,連尾巴都不曾被我薅住。
曾經在夢裏無數次的夢見你,可是我知道,你走了,就再也不會回來。或者,你從來不曾走近我,隻是我冒昧地闖進了你的世界,對你來說,我隻不過是一個入侵者。終於,不久之後,我被你驅趕了出來,從你的世界。
12:50
比賽兩點開始,各支參賽隊伍都已經準備就緒。主持人拿著台本,對著台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