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一幢三層高的破舊樓房伴隨著爆炸聲,迅速地坍塌倒地,厚重的灰塵快速向四周蔓延。
突然,一道修長的身影從厚重的灰塵裏麵衝了出來。
這是一位身材高挑,長相清秀的青年,他上身穿著一件黑色的緊身短袖,搭配一條同樣色係的緊身褲,腳上瞪著一雙高筒登山靴,耀眼的金發在陽光下熠熠生輝,一雙翠綠色的眼睛亮而有神。
他緊抿著嘴唇,單膝跪在地上,緊握手中一把黑色的程亮的長刀,警惕地注意著周邊的整個環境,全身肌肉緊繃,如同一頭蓄勢待發的黑豹,顯得又酷又帥。
【係統,你告訴我附近是否還有喪屍。】
金發青年緊張地注視著周圍,一顆顆豆大的汗珠順著青年的臉龐緩緩地向下滑落,直到滾入黑色的夾克中不見蹤影。剛剛爆破那棟樓房用去了金發青年全部的力氣,他握緊刀柄的手已經開始有些細微的抖動了,這時候要是再來一隻喪屍的話,他想哭都沒地方哭的。
【附近3公裏以內,暫時沒有發現有喪屍。】
一聲冰冷的電子合成音,出現在青年的腦海中。即使已經聽了3個多月了,青年還是有點不習慣。
【呼,終於可以休息一下了。】
金發青年隨即安了心,他把手中緊握的長刀“咻”的一聲插到土地裏麵,整個人像是被人抽取了骨頭一樣,快速地癱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開始喘氣。
“呼呼!呼呼!累死了!”
金發青年名叫卿修,他原本不是這個世界的。誰知道一覺醒來就來到了這個陌生的世界,算起來他來到這個世界已經有3個月了。
在這段時間裏麵,他從一個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弱氣宅男,變成了一位上可打喪屍,下可抗炸藥包的超人。
這變化想想都覺得心酸!
悲劇的是,他穿的這個世界還是一本書,一本他從來都沒有看過的書。
那天他一醒來,腦海就出現了一個聲音,跟他說自己叫係統,是他接下來的合作夥伴,還點開某個綠色的網頁,讓他看了一本書,並告知他走完劇情就可以回家。
哎!
天知道,他根本就不想來這裏好不好!
係統給他看的那本書叫做《末世之坐擁美男》,主要講的是一個叫做顏雪的妹子,在末世來臨前獲得了空間異能,她憑借著空間裏麵的泉水,混的風生水起,一路收美男,最後還把原書中的九大基地,都收歸自己的旗下,統一末世。
活得那叫一個瀟灑自在啊!
至於卿修,他很不幸地成為原書中與他同名的炮灰。這個炮灰是女主的初戀情人,還是特別高冷的那種,任憑女主怎麼大獻殷勤他都不為所動;同時,原身也是一個很牛叉的人,作為一個沒有異能的普通人,原身竟然建立了一座基地,還能與其他男主分庭抗禮。
就是這種情況,才引得其他男主對其嫉妒,進而對其痛下毒手。在全文快要完結的時候,這個炮灰被所有的男主聯合起來整死了。
整死了!
死了!
請為成為豬腳心上人初戀情人的我點個蠟!
為了順利地活到結局,卿修曾經問係統要過異能,結果係統高貴冷豔地對他說道:“抱歉,你沒配備那個功能,給了也用不了!”
氣的他差點吐血,卿修一度懷疑這係統是為了坑他而專門存在的,在這個異能種類多如狗的瑪麗蘇世界中,作為一本書中最牛叉的boss,怎麼可能沒有異能。男主們的異能各個吊炸天,他這個沒有異能的渣渣,真的可以活到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