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祁雋。
這是言斐文給我起的名字,當然我之前並不叫這個,在孤兒院收養我的養父母給我起過名字,但我現在隻能記得是三個字的。
被親生父母拋棄之後,我又有了一對父母,那幾年一切都很好,雖然我已經忘記了。
七歲時,我的臉上被劃開了一道很深口子,從左眼一直到嘴角,是我的養父用刀劃開的,意外,他們是這麼說的。
沒有送我去醫院,而是在小診所裏處理了傷口,幸運的是沒有傷到眼睛,但是那到傷疤卻永遠留下了,猙獰而可怕。
半年後,他們把我遺棄了,因為他們當初領養我就是因為這張臉,現在,臉被毀了,自然就可以丟棄了。
於是我到了大街上,流浪乞討,過了也許一年,也許半年,也許隻有幾個月,一個男人出現在我的麵前,我穿著破爛的衣服,他穿著高檔的大衣,站在我麵前,遞給我一個包子。
男人俯身問道:“要不要跟我走?”
“去哪?”我旁邊比我大一歲的孩子問他。
他緩緩笑了起來,“讓你重生的地方。”
“那是哪裏?”旁邊的孩子繼續問他。
我也不是很明白他說的,於是隻是盯著他的臉。
他依舊沒有解釋,他抬起手看了一眼手表,然後微笑著看著他們開口:“不過,我不能帶走你們兩個人,我隻帶走一個,所以,我等會兒要去辦事,等我辦完事回來,我帶走你們中還活著的那個人。”
男人走後,旁邊的孩子對我說:“那我們打成平手不就好了?這樣我們都活著了,都可以被帶走了,是不是?”
“是啊。”我看著他點點頭,心裏卻在罵他傻。
冬天快要來了,沒有地方住,沒有吃的,等待他們兩個的隻有死亡,男人隻會帶走一個人,這就意味著,如果等到他回來,他們都活著,他一個都不會帶走,他隻會帶走活下來的人,他們中的強者。
這很公平,人們向來隻會選擇更優秀的那一個,無論是在什麼時候。
半個小時後,那個男人回來了。
我活了下來,當然了,隻有我一個人活了下來。
他看了一眼我旁邊沾著血的磚塊還有我衣服上被濺上的血跡,隻說了一句話:“下次不要弄髒了自己。”
那個男人就是言斐文。
他把我帶回了他的地下基地,他所說的重生之地,那裏住著一些孩子,和我差不多的年齡,他從不教授知識,那些都要靠他們自己去學習,他要的隻是成果。
他采用的方式很極端,但也很有成效,就是優勝劣汰,弱肉強食,你殺不了別人,那接下來被殺死的就是你。
半年之後,我殺了我的養父母,言斐文查到之後,隻說了一句話:“要是我,我隻會殺了他們的兒子,而且讓他們親手殺了。”
我不懂,因為當初我的親生父母還不是像垃圾一樣把我扔了。
後來,我發現,言斐文的女兒和兒子也在這裏,和他們一樣經曆著相同的訓練,在木九沒有離開之前,我曾經嚐試過殺了她和言律,為了向言斐文證明我的能力。
沒錯,因為就像木九說的,我從來不被言斐文所重視,從進去的那一天,直到言斐文被抓,即使他是一個失敗者,但他總能讓我覺得自己比他更加的失敗。
可後來言斐文這個失敗者死了,我沒法殺了他,所以我想殺了他最自豪的女兒,可我忘了一點,言斐文從來就不喜歡別人碰他的東西,他活著的時候沒有殺了木九,那麼在他死後,他便不會讓任何人動他的女兒。
而我沒想到的還有,我最終竟然犯下了和他一樣的錯,當年他被抓,就是因為木九和言律,因為他自己的女兒和兒子,而我,更加可笑,因為一個女人,一個雙目失明的女人。
那個人找到了我,在我麵前放了一把刀和一張照片,照片上的女人雙眼無神,手裏捧著一束鮮花,永遠帶著那抹微笑,而她對麵的我竟然笑著,臉上的疤痕顯得如此醜陋。
應該殺了她的,早知道,就應該殺了她的。
“祁先生,您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