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永野修身(2 / 2)

1927年海軍中將,海軍兵學校校長、在海軍兵學校時代,禁止體罰,提倡自習,推行道爾頓式教育,就是著名的海軍“江田島精神”。據太平洋戰爭時期的潛水艇部隊司令吉田俊雄回憶,江田島海兵學校最有生氣的就是永野時代。後來的校長隻有井上成美能和永野媲美。

1930年6月轉任軍令部次長,九·一八”事變爆發後,應關東軍高級參謀板垣征四郎的請求,立即指示第1遣外艦隊司令鹽澤幸一配合日本特務,在上海製造了“一·二八”上海事變。但在上海守軍奮勇抵抗下,損失慘重,被迫休戰3天。永野利用停戰間隙,又向上海增派海軍第3艦隊,並以海軍中將野村吉三郎取代鹽澤指揮,向守軍發起新的進攻。此次事變造成軍民傷亡3.4萬多人,財產損失16億元,閘北有五六十萬人無家可歸。1933年11月15日任橫須賀鎮守府司令長官,1934年不到54歲就升為大將(這是日本當時皇族才有的優待),任軍事參議官,1930年和1935年期間兩次出席倫敦海軍會議。35年12月會議進入最後期限,作為日方全權代表,永野修身大將在會上提出了一份英美不能接受的龐大的日本海軍噸位計劃。最後,永野代表日本政府宣布退出倫敦裁軍條約。從此,日本開始無製約地發展軍備。

1936年二·二六事件爆發,一批少壯派軍官發動政變,刺殺政府要員,鼓動推翻政黨政治,實行軍人政治。事件被鎮壓後,永野修身入主內閣,任廣田弘毅內閣的海軍大臣,他任命海軍航空部部長山本五十六為海軍次官。高木惣吉為軍務局長,岡敬純、神重德為參謀。在永野等人的極力斡旋下,廣田內閣修訂了“國防方針”,出台了裝備50個師團和建造海上主力艦、航空母艦各12艘的擴軍計劃,其中包括建造“大和號”和“武藏號”等大型航空母艦的補充計劃,軍費開支達14億日元,占總預算開支的46.4%,這筆龐大的軍費開支在日本是史無前例的。為了促進軍備計劃的通過,永野串聯各內閣成員和政黨黨首,竭力推動內閣通過建造大型戰艦的軍事預算。永野海軍大臣還會同外交、大藏、陸軍大臣製定了“國策基準”,其中規定了四項內容:一是在東亞體現皇道精神;二是安定和鞏固日滿(即東北)國防;三是鏟除蘇聯威脅,防備英美;四是發展南方民族的經濟。有評論認為,這是一項綜合“南進”論和“北進”論的國策方針。永野海軍大臣還同外交、陸軍大臣商定了“帝國外交方針”,提出“日滿支共同對蘇防禦,防止赤化,日德提攜”的方針。1937年2月廣田內閣總辭職,他和聯合艦隊司令米內光政互換職務。12月日本攻下南京後他再次轉任軍事參議官。

1944年2月,美軍機動部隊突入中太平洋,日本形式危急,海陸軍在飛機分配上又鬧翻了,海軍要明年5萬架定額的60%,結果隻得到48%,海軍一下炸了鍋。東條英機要求統一軍令、政令。即總理大臣、陸軍大臣、參謀總長之職於一身,將杉山元元帥趕下參謀總長一職後,又要永野把軍令部總長交給他的朋友海軍大臣島田繁太郎兼任,由於此要求天皇批準。永野修身因此被迫辭去職務,以天皇的最高海軍顧問活動到投降時刻。

1945年8月14日的禦前會議上,他與杉山元元帥一起上奏:國家軍隊還有餘力,幹勁也旺盛,應該斷然擊攘美軍。不過後來他又說,隻要國體不變,也不是不能接受波茨坦宣言。1946年2月,根據聯合國製定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及有關國際法,永野以“反和平罪”被逮捕,列入首批28名甲級戰犯名單中。檢查官在法庭上起訴他犯有侵略、發動太平洋戰爭等9項戰爭罪行。他承認了自己在開戰和襲擊珍珠港的主導作用,而沒有推給死去的山本五十六和南雲忠一,盡管美國人對挑起太平洋戰爭的那些日本戰犯恨之入骨,但他的這種態度仍很受美國人欣賞。然而,還未等到法庭對其所犯罪行進一步深究,1947年1月5日,永野患肺炎在巢鴨拘留所死去,逃脫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他的最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