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生活(1 / 2)

徐來見他們還在學,就和酋長告了別,讓他派人日夜在這雕像這守候,我有事就先走了,過幾天再來,這時間,你可以自行試試火的用法,切記人走茶涼,沒人看管的話 一定要把火完全熄滅、澆透。

徐來臨走之前還在雕像這下了標誌,作為下次著陸時的坐標,這才傳送回夢境空間。

徐來看了看後台顯示的好感值,已經高達兩千多,是由上次公交曆險和這次原始部落的人所提供。

係統商店目前隻有單機版本的,東西少,固定,買的東西不能交易,送人的話可以,不得事後拿回扣,違者追究其法律責任,嚴重者收回係統擁有權。

世界商店的開啟還需要2萬好感度作為開啟費用,就擱置不提。

徐來醒來,隻覺腹中饑火熊熊,趕忙翻身下床,到廚房間翻出幾樣燒好的菜,就著大白飯,囫圇吞棗地咽了下去,吃到連連打飽嗝,這才停了下來。

看了看時間,晚上十點,還早,打開手機,瀏覽,看看有啥能引起他的注意。

翻了幾頁動態,看到一條說說,附帶了圖片,是老人與小狗,大致意思就是她(發說說的人)看到集市上有人在賣狗,就上前問價格,得知二十塊錢,也不買,發個說說,感慨生命的卑微,在徐來看來,純屬杞人憂天,看著實屬矯情,徐來就回了一句:那你花一千塊錢去買,老板也不會介意的。

不過接下來翻了幾頁,看到一個好消息,正當防衛已經出來具體措施了,不再像以前那樣虛無縹緲,判不判刑全在法官的一念之間。

這是社會的進步,法律會更加健全,譬如交通法的車禍,以前是不管什麼原因,大車一律全責,後來開始按責任劃分賠償,汽車方責任大一點,現在已經完全法律化,是誰錯,就誰負責,沒過錯的,也不強加人道主義賠償。

這在我看來才是正確的法律 ,不能誰弱誰有理。如果能把關於訛人方麵的法律再完善一點,就更好了,就好像有句話說的,商人逐利,隻要有足夠的利潤,他們就敢冒著殺頭的風險,踐踏人世間的法律,何況目前而言,訛人者被揭穿了還沒啥賠償,一旦沒揭穿,好人受苦受累,這心得多拔涼,六月飛雪也不過如此。

感慨了一下人生,徐來放下手機,今天破天荒的給自己放了個假,沒去夢境空間,一覺睡到天大明。

起床後,簡單洗漱了一下,吃過飯就出門了 ,這次是為部落人采購一些物資,之後就放任他們自由生長了。

鍋碗瓢盆買了一堆,在店裏圍觀的人驚訝的目光下,付過款,留下了地址,店家直接開小貨車運了過去,這邊電話聯係了家裏邊,自有人照應。

徐來又逛了逛商場,打算購置幾件行頭,平時也不咋出來,這次一次性把東西都買了。

半挑半看的逛了一大圈,衣服搞了兩件,一黑一白兩件長袖,棉質,中心自帶一個圓形,裏麵畫著勒馬直立的拿破侖,顯得那麼英姿 帥氣,再叼著煙就完美了,妥妥的遊戲人間。

鞋子買了安踏的新款,黑紅色,外麵自帶一個好似日文的橡膠標簽,覆蓋在鞋麵之上,徐來試了試腳感 還不錯,就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