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沒等他順氣多久,更堵心的事兒出現了。
“這店麵轉讓,總得簽個字畫個押什麼的吧?”明寶珠笑的愈發和煦,見王二明顯的錯愕,疑惑道:“難道沒有嗎,這可不是正規出售店麵的流程啊。”
“這個……”
王二見明寶珠探究之意頗深,有些心虛,一時說不出話來。
鋪麵轉讓要走書麵文書這是當朝政法明文規定的,擬定好契約還要到衙門走一遭,經由縣令蓋章確認的才是正規契約。
拿回去之後,若轉讓店麵成功,雙方需在契約上或簽字或按手印方才生效。
這文書有是有,可縣令蓋章前是要各項條款都寫清楚的,早已注明了真實價格。
“文書還沒下來,回頭定給你補上,但是我這有地契,你還有什麼不放心的!”
拿出來的話,她不就知道自己說了假話,故意狂騙她銀錢嗎?這如何使得!
王二說著懷裏摸出幾張邊頁泛黃的紙張,攤開給明寶珠看,“你瞧!”
“此言差矣,小哥,你在此看店,轉賣竟然沒有官府批文,我嚴重懷疑你是入室盜竊,趁機銷贓!”
明寶珠突然嚴肅,臉上的表情甚是嚇人,佯裝衝著門外喊道:“來人啊!這個有個小毛賊偷……唔……”
唬的王二不是賊都覺得自己就是賊了,左顧右盼希望沒人聽見被她招引進來。
明寶珠嘴被王二一把捂住。
“小姑奶奶,您喊這麼大聲做什麼,我真的不是賊!”
“不是賊你心虛什麼,不行,我得去報官!”
明寶珠拂開王二的手就往外跑,可那速度連年邁的老婆婆都比不上。
“我跟您說實話行了吧!”王二見勢不好,急忙拉住明寶珠:“有!有契書!”
又從懷裏摸出一張紙,拍在旁邊的桌子上,契書兩個大字當當正正列在最頂頭“簽吧!”
“咦!”明寶珠指著文書上的一處偏頭問道:“這怎麼寫著轉讓金額僅為八十兩?那你剛剛……”
王二撓撓頭,一臉挫敗,氣急敗壞的低吼一聲:“你到底簽不簽!不簽就走,我賣給別人去!”
他算是看出來了,這姑娘哪裏是任人宰割的小綿羊,分明就是披著羊皮的大灰狼。
說著就要把地契和契書都收起來,被明寶珠直接按住。
“別急呀,小哥,我簽。”
明寶珠笑意盈盈,看著王二不情不願摸出一盒印泥,打開蓋子就往桌子上隨意一甩,“按手印吧,這裏沒有筆墨。”
也行,她是無所謂的,在這個時代,手印和筆記都具有法律效益。
將拇指叩進去蘸取一點紅色的朱砂,鮮紅的指印就留在了契書上。
從來到這個時代到現在,明寶珠發現了最令自己佩服一點,就是這個契書的留存方式。
這裏的契書不是一式兩份,隻有一份,雙方簽好字按好手印從中間對半撕下,賣家和買家各保留其中一半。
不易變更,不會造假,獨一無二,在一個沒有防偽碼,驗證碼的時代提出這個方法的人當真聰慧。
“如此便成了,趕緊交銀子!”他好回去複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