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明星也不例外,巴西《聖保羅州報》載文:巴西有許多傲慢、性格暴躁、好鬥、自認永遠有理、令人厭惡、放蕩不羈和狡滑的球員。所有這些人有個共同之處:都是大球星。
怪癖的愛惹事生非的球星太多了,其中的代表人物當然首推馬拉多納了。一個又一個的醜聞幫助了他,最後也毀了他,因為他玩醜聞遊戲玩過了頭。
這給所有名人敲了一聲警鍾:製造醜聞效應要有個限度。
名人之所以把醜聞當美聞,並樂此不疲,在客觀上是被社會嬌慣的。這個社會需要明星,需要偶像,試想沒有優秀影星的影片、沒有著名歌星的演唱、沒有大球星的世界杯足球賽,還會有多大意思呢?實際上人們捧名人是為了娛樂自己!中國影星薑文說過這祥的話:沒有一個影星真正尊重影迷,因為他們不在一個層次上。那麼影迷喜歡影星就都是出於尊重嗎?以前有權有勢的人崇拜一個女演員就恨不得占為己有。如肯尼迪和夢露,該悲哀的是影星而不是影迷。影星換了一個又一個,任何明星總有年老色衰和江郎才盡的時候,而群眾是強大的,像潮水一樣,殘酷無情地淘汰掉自己不喜歡的影星。對歌星、球星及其他名人也一樣,打碎偶像的一定是樹立偶像的人。君不見馬拉多納嗎?
在1994年7月1日之前,全世界都在吹捧他,一夜之間全世界都在唾罵他。
世人如此勢利,很難說是厭惡醜聞,還是盼著名人多出醜聞?曆史就是如此,西方人說醜和美同惡與善一樣都是神的左右手。在社會發展中醜的存在也是必要的,正如惟有惡才是善的惟一存在的理由一樣一這就是名人存在醜效應的土壤。
從主觀上講,名人是他們所從事的工作的工具。他們喜歡製造醜聞是一種病態,是被他們的事業拿捏的,俗稱職業病。作家是文學的工具,歌星是演唱的工具,影星是電影藝術的工具,所以這些人有時候會歇斯底裏,精神反複無常。有些越是成功的藝術家,個人生活越是一團糟。他們往往是事業成功的英雄,同時又是一個失敗的人。也許正因為事業的成功,做人才失敗了。
球星也一樣,美國運動心理學家馬克、恩特伯格就認為馬拉多納是心理學上所謂光暈現象病的典型患者,這樣的運動員都有一種心理定勢,那就是他們是特殊的,可以為所欲為,但他們自己並未意識到這是一種心理疾病。他們隻相信自己是不朽的、萬能的。也可能相反,他們對自己不再有信心,難以承受名譽、金錢和輿論三方麵的壓力,同時又要保持神聖的形象,不想讓自己在無數球迷麵前顯得太謙卑,於是便借助於藥物和毒品。
可見名人並不是為了醜而製造醜聞,他們想從醜聞中取得利益、快樂和名譽。其實他們的名望、醜聞和他們的人一樣靠不住,真實的他們不一定和他們的名望相符,也木一定像醜聞中的他們那麼醜。如果他們肯以真麵目示人,也許會可愛得多。
這個世界之所以永遠不會寂寞,就因為每個時代都會有許多名人。隻要有名人,就不愁沒有醜聞。老百姓總會有各種各樣的戲好看,有時過於喜歡一個明星了,感情也會受到傷害……
199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