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四
趙興華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就這樣糊裏糊塗地成了打死人的嫌疑犯。但他相信,法律一定會還他一個清白。他甚至認為,他的老師,學校領導,也一定會為他洗清不白之冤的。
然而,這一切都隻是他單純的想象和願望而已。時間一天天地過去了,案子沒有一點進展,也沒有人帶給他一點外麵的消息。
終於,有一天,趙興華忍不住了,他居然和看守吵了起來,挨了一頓拳腳之後,沒有任何效果。他從犯人那裏借來紙和筆,寫了長長一大篇申訴,交上去後,如石沉大海,根本沒有人理會他。
但是,這個單純的大學生,對未來還是充滿希望的。他要為自己尋找證據,自己不能就這樣坐以待斃。可是,他現在被囚禁在看守所裏,未來美好的生活難道一下就變成了鐵窗歲月?如果真的是這樣,他如何向生養他的父母交待,他感到自己的生命已經不重要了,父母對他寄以莫大希望,為他辛苦勞碌了一輩子,自己的前途就是父母的希望,自己的未來就是父母的一切。想想自己苦苦奮鬥了十多年,終於考上大學了,為父母爭了氣,難道就這樣讓父母失望了嗎?
在趙興華的記憶裏,從他記事那天起,從他上學的第一天,父母就教育他要好好讀書,隻有好好讀書,將來才能有出息,才能離開貧窮落後的農村,才能和城裏人一樣,過上城裏人那樣的好日子。其實,在趙興華那顆幼小的心靈裏也並非完全是為了這些才去努力學習,好好讀書,這麼多年來,他隻知道,讀書就要有好成績,就一心要超過別人,因此,無論在小學,初中,還是高中,他都要爭取第一名。這種性格是從哪天形成的,連他自己也不知道。上初中時,有一次從初二而到高二,同時進行一次數學考試。考完試,他出了考場,一個人跑到沒有人的地方痛哭了一場。在他的記憶裏,那是他平生以來最黑暗的日子。可第二天公布分數時,他居然以六十一分的成績位居初二到高二四個年級,十六個班級的第一名。老師還大大表揚了他。原來這次考試是老師把高三的數學考試卷拿來讓他們試試看。而百分之六十的同學隻考了幾分、十幾分,連平時學習成績名列前茅的同學也大都沒有考及格。除趙興華考了六十一分外,還有三個同學考了六十分。這次考試過後,給趙興華一個啟發,隻要他知道高三年級有重要考試,他都會去請老師找來考試卷,按照規定時間做完試卷,再請老師批改。有時他的成績居然超過高三年級中等成績的同學。
這種不甘落後、一心要超過別人的性格是從哪兒來的?誰也說不清。父親一輩子默默無聞地重複著耕、種、收,死心塌地地當一輩子農民,哪裏想到兒子不僅如此聰明,還有這樣一股拚命三郎精神!
趙興華當然不甘心就這樣不清不白地蹲在看守所裏,他覺得那樣實在是對不起父母。一想到這些,他就恨那幾個家夥,他們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調戲女孩,還把他誣陷為殺人犯。可是恨歸恨,他感到自己是秀才遇見兵,有理講不清!真正打死人的人反而逍遙法外,而他這個抱打不平的大學生去成了打死人的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