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16(1 / 3)

第九章 16

總有些人想看看山的外麵,總有些人想看看海的對岸。抬頭仰望的時候,總覺得別人頭頂的天空,比自己那一片要湛藍。當他手裏有一支毛筆的時候,他想長大當個畫家。如果他有一台遊戲機,他一定會想成為比爾·蓋茨。阿姨說他胸懷大誌,我說我想變成奧特曼。

結果,我變成了少先隊員,戴上了紅領巾,像超人的鬥篷。那時候很多人告訴我,有一些孩子他們住在山的裏頭,每天要走很多裏地去上學,交不起學費,還要放羊和做飯。於是我捐了一支鉛筆,我的同桌就捐了一個筆袋,後來得知我們班長捐了一個書包。我,同桌,班長,都沒有得到來自大山裏的感謝。老師說了兩個字,雷鋒。

第一支煙的味道,第一次爛醉在街頭。撕掉不及格的試卷,染紅了頭發,把耳朵打上洞。媽媽說,你以後要再這樣就不要回家!我躺在空曠操場,漫天星光,突然看到隔壁班女孩的笑容。一生一次的輕狂,在不經意間慢慢畫上句點。隨它遠逝的,還有左手的倒影和右手的年華。

忙忙碌碌,渾渾噩噩。收音機裏依舊是誰和誰的緋聞,報紙上印刷精美的全是廣告,打開電腦又是某女搔首弄姿。在午夜無人的街上開車狂奔,想逃離片刻都市的喧囂和寂寞。卻不小心看到聖誕老人駕著鹿車從天空劃過,鈴兒響叮當。才發現光著腳光著腳到不了的地方,長大,長高,還是到不了。

真正的外麵,其實就在心裏。日子過去,夢留下來。

07年的夏天來臨,我的大學生活已經過了一半。因曠課和補考以及各種不規範的行為,使我的大學生活苟延殘喘的活到今日,隨時麵臨夭折。

我討厭大學,像一朵狹路相逢的爛桃花,跟你的一生糾纏不休。

但是這朵爛桃花也有他可愛的地方。女大學生,一個多麼附庸風雅的詞,酥,像馬路邊打著粉紅色燈光的小發廊一樣。她們不知節儉的揮霍著自己的柔情萬種,多麼寶貴的青春,無知的糟蹋在懦弱渺小虛偽盲目的男大學生身下。可憐的女孩,要等到三十歲才能明白,她們過去的情人一無是處。

大學,再也沒有鳥語書香,和清純感人的校園戀愛了。初戀的年齡被提早了十年,五年級的男孩就聚眾看黃片,他們能毫不猶豫的說出第幾代日本AV女優的名字。女孩子們討論的話題除了昂貴的法國名牌,還有誰誰誰在外麵一次賣到多少錢。可憐的家長們還拚了命的把孩子塞進大學得意洋洋的校門,不知道裏麵滿目瘡痍。

也許我這麼說是不對的,我偏激,沒有事實根據。我在大學結交的都是些像我一樣不三不四的朋友。我不能咬定一個星期不洗澡就不如每天把自己弄的香噴噴的,打通宵麻將或魔獸就不如按時睡覺,光著腳丫穿塑料拖鞋上課就不如堅持隻穿NIKE球鞋和球襪。

二十歲的我,像1999年剛步入初中時一樣,對校園充滿驚奇。

那個歸家的夜路,有個小女孩蹲在路邊慟哭。十三四歲的小少女,衣著單薄,瘦骨如柴。她抬起眼睛看我,眼淚打花了熏黑的眼圈,滿眼血絲。喪失庇護的女孩,充滿了不安全感,多麼似曾相識的眼神。

我上前,伸出手,問她要不要去我家。

她點頭說好。

我莫名其妙激動不已,心中狂喜。天空開始下雨,我從身後變出一把雨傘,握著滑滑亮亮的傘把兒。那小女孩低著頭,不敢說話,仿佛得到了一個曖昧的暗示。

我想象著她僵硬的四肢,青澀的身體,幹燥的皮膚,手腳不知道該往哪裏擺。想象著她的冰清玉潔,茫然無措。

鑽進一個地下室,樓道兩邊的牆壁打著幽黃色的燈光,不停閃爍。一扇一扇標著號碼的房門緊閉著,裏麵散發出潮濕和腐肉的氣味。

我打開一個房間,像個很小的賓館,除了一張大床就是透明的洗手間。小女孩進去,一屁股坐在床上,問我有沒有威士忌。

我又從身後變出一瓶芝華仕,倒在兩個杯子裏,冰塊咣當咣當碰撞出聲音,散發出濃鬱的麥芽香。

小女孩從兜兒裏掏出一包煙,是很早以前的中南海,我上初中的時候抽的那種。她問我要不要來一根,我十分驚喜。

然後她點了火,順手把屋子燒著了。熊熊大火,要逃命了。她卻掐著我的腰,我疼得動換不了。她淒慘的笑,說自己已經死了,在十三歲的時候就已經死了。

你們這些人,自私自利的沒有良心的人,總是一副我沒有傷害任何人的虛偽麵孔,其實罪孽深重。

她的話太多了,火焰已經燒到了床上。

我沒有,我真的沒有。我拚命辯解,想掙脫出去,可是她一直掐著我的腰,酸疼無比。

你有,你怎麼沒有?她大聲嗬斥我,並慢慢向我靠近。當一個小女孩喝酒的時候,你應該阻止她而不是跟她幹杯!當一個小女孩抽煙的時候,你卻給她點火!當那個小女孩要長大,你就害怕被拖累,甩掉她自己跑了!

我驚慌得從夢裏爬起來,發現才是半夜,手機被壓在腰下麵,被夢裏的小女孩掐住的位置。

做了這樣的夢,讓我夜不能寐。

我一直良心不安,長久以來,我對自己太不負責任。十三來向我討債了,那個一度被我扼殺的憤怒的十三,她質問我怨恨我,我對自己的軟弱感到愧疚難忍。

午夜太靜,就打開收音機,電台裏傳出蘇芮的一首老歌,太好聽。跑到電腦前麵下載,一遍一遍自問,我拿什麼奉獻給你,我的愛人。

為什麼現在的人沒有了這種豁達?

給敬良打電話,久久不接,以為他睡了。很快他又撥回來,不小心成了我泄憤的工具。我多麼愚蠢啊,對親密的人說這些,隻會把人嚇跑或者被人嘲笑。

但是他又算我什麼人呢,在音像公司工作,年齡不詳,姓名也無從考證。

讓他滾吧。

邰大大的宣傳海報貼在牆上,在聚光燈下,在舉世矚目的絢麗舞台上,在熒光棒前,她那麼美,像一片瑰麗的枯葉。

那時她站在馬路對麵,對我伸出一隻手,恍如隔世。

那時,我該愛上她嗎?

也許,所有的分離是為了下一次見麵,今生的糾纏是為了來世的相遇。

也許,有一場愛情不需要廝殺,如果你幸福,我一生都不再表達。

也許,離開你才會幸福,擁有你才會滿足。

敬良很低調的淡出我的世界,成了聯絡不多會偶爾惦念的一個老朋友。

他要結婚了,他的婚禮如果受到邀請,我會去。我會送一份大禮,什麼呢?一個戴著兔耳朵的情人怎麼樣?如果他知道我這種想法,一定又會露出小熊維尼似的笑容,或者不經意的把我損回去。他就是這樣,骨頭裏永遠流著落拓不羈的大男人的血,永遠一副“我錯了又怎樣”的態度。

他真的很可愛,地球上男人這個種族裏少有的完美。可我已經二十歲了,我不再愛上一個人就奮不顧身。我雖然還不能確定哪些男人可以做老公,但自信可以分辨哪些男人隻能是記憶裏的終極情人。

而能夠托付終身的,永遠隻有自己。

敬良離開,終於選擇肩負起一個家庭的責任,不再任性逃避,讓我看到生命裏還有很多值得捍衛的東西。我羨慕甚至敬佩他,夾雜著或多或少的心酸。

新娘差一點就是我的。在他的婚禮上,我悄悄對邰說。

他辦了一個俗氣的婚禮,豪華車隊,大宴賓客,司儀主持。我一邊沒命的把桌上僅有的海鮮往嘴裏扒,一邊慶幸做作的紅毯上的新娘不是我。

婚禮上我看見Y-3,坐在旁邊桌上。夜店之緣,他大概已經不記得我了。

新郎新娘過去敬酒。一桌人起立,端著杯子等著喝酒。

新郎說,我來介紹,這是我大學同學,現在法國上學。哥們兒特地為我從法國趕回來,大學四年我唯一的收獲就是這二。

Y-3說,敬良,不瞞你說,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覺得你能成大器。

新郎眼睛有點閃爍。他記得這話似曾相識。很多年以前,那個誰唱著你要慢慢原諒你,你要日後成大器。

Y-3接著說,還有個人,我相信你大喜,他排除萬難也會趕來的……也許他已經到了。

說完,Y-3把杯裏的酒灑在地上。

小爽的眼淚已經流成河。她捂著鼻口,讓自己不發出聲音。

一桌又一桌。新郎新娘過來敬酒。

邰瘦的一把骨頭,還逞強把一盅白的都幹了,辣的直齜牙。

敬良衝我走過來,修長的手指掐著青花瓷杯,幹幹淨淨的液體在小小的瓷白色杯子裏一圈又一圈打轉。我們單薄的命運,我單薄的愛人。如果不是一口吞下去,不會知道它火焰衝天,能燃燒喉嚨。

我舉著酒杯,是該說祝你們幸福,白頭偕老,永結同心嗎?是不是應該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才對?還是,還是,生個兒子吧,生女兒長大會被男孩子騙財騙色。要不,說祝邰專輯大賣吧,祝我們的愛情永垂不朽。

我聽到有個人扯著嗓子大唱,結婚了吧,傻逼了吧,一個人賺錢兩個人花;離婚了吧,傻逼了吧,以後要打炮埋單了吧……

敬良舉著酒杯,等著我虛情假意的祝福。屋裏一片喜氣祥和,沒有人聽到歌唱。那個令人發指的不和諧音符,藏在我心裏,我拿一張沒心沒肺的笑臉作掩護,偽善的麵具,騙過了所有的人。

可喜可賀。

我是不是從沒說過,我想要一個怎樣的婚禮。那個愚蠢的把兩個硬捆在一起的文件,是文明社會的賣身契。有些人為了贖回自己,不得不巨額賠償。有些人心力交瘁。這是我們為那一次浪漫的瞬間付出的天價,它卻比世間萬物都值得擁有。

幸福是一種假象,隻屬於自己。那些鮮花和祝福都是虛偽的裝飾品,在我的婚禮上,沒有人比我更感動。所以,把他們都清空吧,我的生活熱鬧夠了,把屬於我的東西還給我,不再和誰分享。

我的婚禮,我要送給我自己一件禮物。在一片不起眼的村子裏,依山傍水,買一塊土地。蓋一座房子,像那些民房一樣,有那種黑黑的灶,長長的炕,窗戶上貼著紅紅綠綠的剪紙。雇個人給我看房子,給菜地澆澆水,喂喂雞,遛遛狗。周末的時候,可以度假,可以在自家院子裏DIY烤肉。

親愛的,等我老了,如果你不在了,就把你埋在後花園裏,每天陪你說說話。每天迎著陽光,把我們的回憶曬幹,下酒。我會養一隻黑羊,像我們當年落拓不羈的影子。

永遠的,永遠的,我陪在愛情身邊,篤信那個愛我並且敢愛的人,把我餘下的生命嫁接到天涯海角。

敬良結婚了,邰出名了,我繼續在我的軌道上周而複始。

我愛過嗎?還是,都是假象。

被一個男人丟失的感覺,像隨時可能決堤的洪水,壓迫在我胸口。我才覺得,我是愛過敬良的,就像我愛過灰衛卻逃跑,愛過聞翔卻絕口不提。我愛過敬良,但是不敢承認。

我像是桃源村裏的居民,逐漸喪失著愛的能力。我編了一個故事,把我自己寫了進去。就像我埋下了一個陷阱,然後自己去跳。

不要輕易的相愛與分開,不要遊戲。因為這種對峙會讓人的心慢慢變得堅硬和不信任。

我終於明白這個道理時,我終於發現對一個人愛過又痛是種多麼幸福的感覺,我決定卸下自己的層層包裹,可是已經錯過了破繭而出的季節。

是不是我太完美主義,無法和別人親近,把太多毛病看成是無法補救的缺陷。

當我認識到我的問題,我努力接受人人都會拉屎放屁這個事實。不管我多愛他,也不能改變。他還是會一個星期不洗澡,每天花一個小時在頭發上打發蠟,留著前女友的照片和禮物,看到露漂亮大腿的女侍者目不轉睛,張口閉口總是提到媽媽,因為看球或者玩魔獸而徹夜不眠,遭受指責時一臉無辜。

就是這樣一個男人,滿嘴大蔥味,為了逃避洗碗躺在沙發裏裝睡。就算他年薪百萬,他還是會找不到幹淨襪子穿。隻吃不拉的是貔貅,而不是天使。

可是,我都已經這樣了,包容了你們男人所有的毛病,我篤信的幸福還是遙不可及。

如果性向可以選擇,我寧願去愛一個女人,不需要責任和義務,簡單安靜的陪她度過所有寂寞的日子就好。

對有錢人來說,養個女人像養個寵物一樣,隻是寵物養久了會生出感情,送它終老。而女人養久了,結局卻沒有這麼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