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3 / 3)

沈玉敏和魏旭之一邊吃著早飯,一邊談話。陽光照著魏旭之的大胡子,一動一動地,仿佛一把大掃帚在清掃陽光裏的灰塵。

沈玉敏盯著他,期待著他的回答。

魏旭之吃完一口榨菜,說:“真的這麼著急嗎?”

玉敏說:“他要畢業了。我們結了婚,在分配上就會照顧,不致於再分居兩地。”

“這倒是個實際問題。可是,你的戶口還沒有正式批下來,說不定,還是得回家鄉去。國華願意去嗎?”

“他保證了,能留在北京就留;不呢,就跟著我。我到哪裏他也去。”

“你那麼相信他?他要是不去呢?”

玉敏噘起嘴:“還不是你,你先信他的嘛。天天在我耳邊講國華如何老實,怎樣可靠……”

“這麼說,是我給你包辦婚姻了?你不同意不嫁他就是了麼!”

玉敏嘟著嘴說:“未必年輕人都不可靠。我比他還年輕……”

“哪個講你們不可靠了?”魏旭之實際上處在辯解的地位。這個表麵上挺凶的老爺子,在家裏還挺怕自己的外甥女,“我是說,為啥子這麼急嘛,什麼也來不及準備。”

“我們不要多花錢,也不要立刻就結婚。是要訂婚。”

“我曉得了,你是怕他飛嘍,先拴住他。”

“訂婚能拴住人?就是結了婚,要是有外心,還可以離婚哩。不愛我,就隨他的便。”

“你倒蠻開通。再盛碗稀飯。我看呐,你們……”

“咋樣?”沈玉敏遞上一碗稀飯。

“是要把我老頭子甩了喲!”

“沒有的事。舅舅,我一輩子不離開您,奉養您老天年。國華也要到這裏來,當個入贅女婿。”

“不害羞喲。如今的姑娘大方得很。”魏旭之埋下頭喝稀飯,放棄了嘴巴的另一項功能。

“舅舅——”

“嗯?”

“你同意不同意嘛?”

魏旭之一直到喝完這碗稀飯,才抹抹嘴說:“不同意你們訂婚。”

“吔,您老怎麼講話不算話喲?!”玉敏有些急躁了。

“莫急嘛。訂婚不算數的,沒有法律效力,傻姑娘。要是你辦不來戶口呢?”

“安大夫說,他幫我辦。”

“聽他的,他的舌頭是泥鰍,滑得很。”

“那咋辦?”

“去領結婚證書。”

“真的?”沈玉敏高興了。

“不假。可是,有一條,登記可以,不許你們同居。辦來戶口再說。玉敏呐,姑娘家一失足成千古恨,你要把定了自己。倘若萬一你還得回到鄉下,他又翻悔,你和他同居嘍,那再嫁人就麻煩了。不要說我講得不好聽。我也不是現代派,我把女子的貞操看得好重。你也要自重。登記而不同居,這叫做拴住他又不奉送……”

“你講的啥子嘛!你到底信不信得過他喲?”

“信,又不信。我要對得住你,對得住你的媽媽。”老頭子站起來,一揮手,“就這樣定了。可以去登記,不許他搬進來,過些天再說。”

玉敏嘟著嘴說:“你,真是老頑固。”

“對,這次就頑固一回,而且頑固之至。”老爺子一伸手,“把外衣給我,我要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