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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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與可不可以是人們心中的事,沒人可以強行改變。你隻能打擊肉體或是折磨精神。並不能改變一個人內心深處之欲望。
社會的不定性可以隨意改變錯與對的定義——在戰場上殺人越多,你的人生榮譽越高;你要是殺平民,情形就大不一樣。都是殺人,都是命,但換個地方就不是犯罪?(當然,如果在一個沒有法律的世界中,你殺什麼人都不存在罪名。錯與對在這裏是另外一種定義,道德也一樣。)
這就是自然法則。
罪……不是褒,也不是貶,隻是個代名字,它代名的隻是一個分界點。除此之外,它並不能代表什麼。
就像海平麵(或陸地)一樣,越過它,你就必須被水淹……或是進入大氣層中。越過之後的結果不是原來的環境規律(法律和道德)說了算,而是你自身的能力強度說了算。
要在水裏還是在大氣中並不是海平麵這三個字能決定的,而是以生命的需求方式決定。
你要是強大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在兩者間任意來回。如果你能在水裏不用戴氧氣,在天空不怕摔下來。那就是真正的自由人生。當然你也可以說大一點,在星際中不用宇宙飛船代步。成就一個真正的強人。
但同時也會讓更多的人覺得那樣的人應該是他們,而不是你。
這是人類自私貪婪的體現。也是一個地區或民族文化走向的證據或體現。
(就像美國人不會隨便拿別人的東西來亂改一下就說是自己的新發明。
但是在華夏,這種事就像長舌婦的話一樣多。她們可以說到這世上隻剩下自己一個聽眾)。
當大家都有那個能力之後,海平麵這個分界點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就像罪這個字一樣。
當一個人能夠達到為所欲為而無人能製止時,罪這個字在他的世界裏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這也是所有人最想達到的境界。
然而當有人問其是否有類似想法時,人類都隻有一個回答,那就是“不”。這是宇宙區域文明的綜合體現之一。
隻不過由於智慧高低不等,認知的不等。
很多人一生都不知道自己為何而活。他們一直以為自己都知道。
其實他們都不知道。
這就是為什麼人心永遠不會滿足的原因。
他們一直沒有一個最終的目標。
事實上他們永遠不會有那個目標,他們所有的,隻是今天的目標,雖然那個目標像太陽那麼遠大。
當他們實現之後,又會有新的目標。
很少有人發現,隻要生命還沒完結。隻要宇宙還在,隻要人類還在,就永遠不會有終結目標。
在他們的認為中,每次都應該是對的,現實卻每次都回答給他們一個還不到位的答案。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盤隻允許自己知道的棋!主宰著他,或是她的人生路,也影響著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