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情合理?你開什麼玩笑,如果這就是法律,那我就去他媽的法律吧!”林濤被氣得爆了粗口,直接指著王所的鼻子嚷道:“我長這麼大,還真他媽的頭一次聽說法律要製裁一個好人的!”
這一刻的王所沉默了,他見過太多太多暴躁的人,無一不是被他當即給吼得嚇尿了褲子。
可是麵對林濤,他真的吼不出來。
過了好半晌,他才沉著一口氣說道:“林濤啊,你對法律存在著誤解,它是一條線,也是每個人心中的一把尺子。法律它不講人情世故,它也不會在你做了好事的時候表揚你,但它會在你犯錯誤的時候告訴你,你的確是做錯了。”
說著話,王所特意觀察了一下林濤的臉色,發現林濤有在聽,才繼續說道:“他們作奸犯科是不對,但你對他們造成了人身傷害也不對,你不能因為他是一個壞人就可以無視他的合法權益。畢竟你不是執法者,你沒有這個權利,也不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
聽著王所的解釋,林濤也有些意識到自己剛才的確是過激了,正如王所所說的那樣,法律就是法律,所以他也一直沒有說話,耐心的聽著。
直到問詢室的門被人從外麵給推開,剛才做筆錄的民警探進來個腦袋,對著王所噓聲說了句什麼。
王所聽完點了點頭,笑著對林濤說:“小夥子,你可能是聽我講得煩了,雖然法不容情,但是人得講道理,外麵來了個人說是要保釋你出去,按照規矩來講是不允許的,但我相信你的人品,在保釋期內不會離開國內,所以我打算先把你放了。”
“保釋我?”本應該高興還來不及的林濤,竟然反問了一句:“誰啊?”
“宏業集團的千金大小姐,落依楠。”當說出這個名字後,王所眯縫著眼睛衝著林濤調笑了兩聲,顯然是把林濤當做了落依楠的男朋友之類的角色,不然的話他實在想不出有任何理由,能讓一個千金大小姐五更半夜的從床上爬起來,來保釋林濤。
可林濤卻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因為他壓根就特喵的不認識這個落依楠!
不過被放出去總歸是好事,在經曆了幾分鍾的簽字流程後,王所衝著門外甩了甩腦袋:“行了,你可以走了。”
林濤帶著滿腦子的問號點頭起身,向門口走去,當他要拽開門的那一刹那,王所突然說了句話,讓林濤的心裏瞬間就舒服了許多。
“幹我們警察這行的,有句老話,那就是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自然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我可以拿我頭頂著的國徽給你撂個底,被你收拾的這夥犯罪嫌疑人,絕對會受到法律的製裁和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