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專案組長 50?(1 / 2)

第十章專案組長 50

李斌良和趙民隨製服漢子上了二樓,進了一個辦公室,和漢子對麵坐下。趙民站在一旁。

李斌良:“請問,你是……”

製服漢子:“我……我是酒店的副總經理,叫葛誌海。”

李斌良早看出,對方雖然穿著筆挺的製服,但是,一舉一動都流露出無法掩飾的那種骨子裏的粗俗。

就這個樣子,還副總經理呢!

李斌良:“好,葛總,你說說吧,到底怎麼回事?”

葛誌海:“這……他們耍特權,影響我們營業……”

李斌良聽出,一坐下講理,對方的口氣就不那麼強硬了。

“好,你說說,他們怎麼耍特權,影響你們營業了?”

“他們……他們說,要查我們的旅客登記,不是查一天兩天,要查一個月的,還要逐個房間對照。”

“就這些嗎?”

“這……他們還……還勒掯我們!”

趙民實在忍不住了:“哎,我們什麼時候勒掯你們了?”

“這……你當著局長的麵,不敢承認,你們就是勒掯我們了,你們……對,你們說我們違規經營,要罰款……”

“你胡說八道,哪有的事啊?我們跟你說得明明白白,我們在偵查一起大案,要查你們的旅館住宿人員情況,看有沒有可疑的,什麼時候勒掯你們了?

”

葛誌海:“你別不承認,你們就是勒掯了……對,你們還動手打人……”

“那是你讓保安先動的手,我們是被迫自衛還擊的!”

“你撒謊,我們保安敢打警察嗎?是你們先動的手,我們才還手的!”

趙民還要爭吵,被李斌良攔住。

李斌良:“葛總,就這些嗎?”

“這還不夠嗎?我要到市裏去告你們!”

“可以。葛總,這是你們的權利,你們盡可以控告我們,但是,必須有證據,明白嗎?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你的控告,就是誣告,而且,誣告的是公安機

關,我身為公安局長,為了維護我局的名譽,絕不會善罷甘休。除非,你能把我的局長告掉!”

“這……我們……證據……有,我們有證人,保安都可以證明,大廳的服務員也可以證明。”

“這恐怕不行吧。他們都是你們的人,怎麼能給你們當證人呢?證人必須是和你我雙方都沒有任何關係的人,證詞才有效,你們有這樣的證人嗎?”

葛誌海:“這……你們有證人嗎?誰能證明你們沒勒掯,你們說我們的人先動手,誰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