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說:“現在案件正在偵破過程中,具體情況我暫時不能透露。你知道他都和什麼人在來往嗎?”
“不……我不知道……我們分手已經很久了……”
“那分手之前呢?”
“我不知道……”除了回答這四個字,她已不懂說話。
警察很快結案了,結論是,貝若安是跳樓自殺的。證據是,警察在他的E-MAIL裏找到了一封沒有發出去的信。那封信的收件人,正是莫嘉美。看了這封信後,警察認為,這封信之所以沒有發出去,是因為他實在是沒有臉麵再去麵對他的前女友。
貝若安就這樣莫名其妙地死了,死在元旦前夜。他硬是沒能挺過新的一年。
如果他不死,也許再過不了多久,他就會成為她腦中一個淡去的記憶,就算回想起來,也不會再有心動的感覺。這對於一個被感情傷害過的女孩來說,未嚐不是最好的結果。
但他偏偏用這樣的方式讓她對他刻骨銘心。
他為什麼會在臨死之前給自己寫信?
信裏都寫了什麼?
是否與他們分手有關?
還是這件事背後,另有隱情?
種種疑問,就像一串連環套鎖,不解不快。
更何況,以她對貝若安的了解,她認為他這種人是不可能有勇氣去自殺的。
然而,僅憑她的感覺,警方根本不會立案。
莫嘉美決定自己去調查他的死因。
她動用了一點手段,準確地說,是利用了父親在公安局的“職務之便”,將那封被警方封存的電郵調了出來。
信裏的內容讓她大吃一驚。
原來,貝若安第一次進酒吧,就被人騙著吸了一口“煙”,從此染上了毒癮。為了湊錢買毒品,他不斷地找借口向家裏要錢。當家裏再也拿不出錢的時候,他便想著去賣血。結果因為抽血的時候被發現有吸毒的針眼而遭到拒絕,從而斷送了他“賺快錢”的惟一一條路。
就在他走投無路之際,在“朋友”的介紹下,他開始通過幫人代貨,以販養吸。
為了不連累在讀警校的女朋友,他不得不用找人陪睡的極端方式逼走她。
沒了她,貝若安基本上就不再有任何顧忌。放縱的結果,是他發現自己染上了愛滋病。
這種絕症對於一個對生命早已不報希望的人來說,未嚐不是一種解脫。
在拿到醫生的診斷書的第二天,貝若安從六樓宿舍直接跳了下來,結束了年輕的生命。
莫嘉美震驚極了。
她萬萬沒有想到,就在她的眼皮底下,居然發生了這樣驚天動地的大事,而她卻一無所知;那她這警察,當來何用?
不到一秒鍾的時間,她已做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她要查出害死貝若安的凶手。
是的,是凶手。貝若安雖然是自殺的,可如果沒有那個遞煙給他抽的人,沒有提供毒品給他的人,也沒有找他“代貨”的人,他不會走上自取滅亡的道路。
凶手也許是一個人,也許不止一個。
這便意味著追查這件案子的難度相當高。
莫嘉美開始調查貝若安的社會關係。為了盡快獲取資料,她不惜扮成小太妹,流連於貝若安曾經經常會出入的酒吧、迪吧,結識了不少人,終於讓她打聽到那個讓貝若安染上毒癮的人。而得到這條珍貴線索的代價,卻是被學校開除。
那天深夜,莫嘉美所在的那個圈子裏的人已經喝得有些高了。不知怎麼的,就和另外一個圈子裏的人發生了衝突。
莫嘉美還沒搞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雙方就已經摔杯子操椅子地動起手來。
這種場合下,如果還想繼續混下去,就不能袖手旁觀。為了圖表現,她同那群人大打出手,打傷了不少人。警察趕來的時候,將她也一並帶回了警局。
在此之前,為了查這個案子,她已經曠了不少課;現在又在外麵鬥毆滋事,學校毅然決然將她開除。
對於她的遭遇,圈子裏的一個年紀比較輕的男孩子給予了一定的同情。打架那晚上,要不是她替他擋開了一個人的襲擊,這個男孩的腦袋就會被啤酒瓶砸開花。基於以上兩個原因,這個男孩向她透露了這個消息。
那個人綽號叫“一哥”,年紀大約在三十歲上下,因為長相帥氣,他常常自詡自己如果去當演員或者做主持,肯定會是電視台的“一哥”,所以有了這麼個綽號。至於他真名是什麼,究竟長什麼樣兒,那男孩子表述能力有限,即便她請來了素描高手,也無法繪製出一副肖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