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日久生情,也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方中興發現,自己隻要見到了顧紅煙,就會心跳加速,口幹舌燥。起初,他還隻當自己是哪裏不舒服,可是後來他發現自己每次見到顧紅煙,他都會有一樣的反應。他突然意識到,自己一定是愛上了這位美麗的狐仙。
他心知顧紅煙曾經被情所傷,所以一定不會輕易的再和人發生感情。而且上次清風酒後和他說起過,顧紅煙和那個姓朱的男人,這一世,還會有段姻緣。既然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那就說明自己更不可能有一丁點兒的機會了。
想到這些,方中興第一時間就想到了離開。與其麵對著一個愛卻不能愛的“人”,還不如早些斬斷情絲。而且細算一下,從當年他第一次逃離京城到現在,已經過去了整整八年,他也已經八年沒有見到自己的父母了,所以他真的很想念他們。而且,他連父母現在到底身在休處,是生是死,都完全不知,所以他也確實想要下山和他們團聚。可每次,他都是在臨睡前,下定了明天就下山的決心,可是第二天一早,當他看到顧紅煙的那一刻,這一切的墳墓就全都化為泡影了。
慢慢的,方中興想開了,也接受了這個現實,雖然自己不能和顧紅煙廝守一生,但哪怕就隻是像現在這樣,每天都能見到她,每天都能看到她的笑容,其實已經是一種幸福了。而且此時的顧紅煙,對他也不再像當年那麼冷淡了,有時候也會和他聊上幾句。
這顧紅煙雖說是狐仙,修煉了也已數百年,但她談吐之間,還像是一個入世未深的少女,特別是她笑的時候,那種純純的樣子,方中興覺得,這世間,再美好的詞彙,都無法形容她的那種美。他常常都會陶醉的看著顧紅煙,但當她注意到自己時,他總是趕緊裝作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他覺得,和顧紅煙相處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種奢侈的享受,他早已經完全的沉醉其中,無法自撥了。
時光飛逝,如白駒過隙,轉眼之間,方中興來到這個山洞,就已經三十年了。
這三十年當中,他和顧紅煙,清風,還有明月,就像是一家人一樣。
平日裏,除了給這山中的飛禽走獸治病療傷之外,方中興還會和顧紅煙一起吟詩答對,這顧紅煙的文采,絕不在方中興之下,有時,她隨口出的一個上聯,方中興要好幾天才能對得上下聯。
方中興喜歡作畫,而顧紅煙總會在他完成一副畫作之後,在邊上為他配上一首小詩,而且這詩文當中,還總能寫出這畫出的意境,甚至連方中興心中的一些想法,她也能寫入詩中。
人生難得一知己,特別這位知己還是位絕世紅顏,方中興一直覺得自己這三十年過的非常幸福,像這種神仙般的日子,真的是世人可欲而不可求的。所以他把心中的那些男女之情深深的掩埋在了心底,能和自己的紅顏知己朝夕相處,已是上天對自己的恩賜了!
這些年當中,方中興偶爾也會下山,來到洛陽城中,把近期的得意之作,拿出來售賣。還別說,他的作品,還挺受這洛陽城中行家們的欣賞。
賣了畫,方中興總會買上幾壇好酒,回到山洞後,他們一家四口,把酒言歡,好不快活。
偶爾他也會買回一些胭脂和發釵之類女兒家用的東西,當他把這些東西送到顧紅煙的手中,總會看到她臉上出現難得的笑容。看到她的笑容,方中興的心都醉了,為了這個笑容,真的是做什麼,都值了!
不過,這些年來,方中興對顧紅煙,總發乎情,止乎禮,從來不敢逾越。而顧紅煙對他,也始終保持著一定的距離。但就是這種似親非親,似愛非愛的曖昧,依然讓方中興癡迷不已。他甚至覺得,他們之間的這種關係,遠比夫妻來的更讓人入迷。
所以這麼多年來,他從未向顧紅煙表露過內心的想法,而顧紅煙也從未向他表達過類似的情感。方中興心裏其實一直奇怪,不是說顧紅煙會和那個姓朱的男人還有著一世的情緣嗎?但這都已經過了三十年了,這些年當中,顧紅煙從未出過山洞,更別提下山了。難道說,她師父和她自己算的,都是錯的?又或者,那個姓朱的男人還沒有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