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孫子兵法 第十四計借屍還魂(2 / 2)

用計錦囊

借屍還魂:原意是說已經死亡的東西,又借助某種形式得以複活。用在軍事上,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沒有作為的勢力來達到我方目的的策略。戰爭中往往有這類情況,對雙方都有用的勢力,往往難以駕馭,很難加以利用。而沒有什麼作為的勢力,往往要尋求靠山。這個時候,利用和控製這部分勢力,往往可以達到取勝的目的。

借屍還魂作為一條計謀,指的是已經衰落或死亡的事物借另一種形式重新出現。從引申的意義來說,處於被動或麵臨失敗的局麵時,善於利用一切有利條件,扭轉局勢,爭取主動,實現原先的意圖,都可視為借屍還魂。

大凡失敗之後有兩種態度:一是一蹶不振,自暴自棄,破罐破摔;二是永不認輸,尋找機會,東山再起。借屍還魂顯然屬於後者。此計在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領域用處甚廣。特別在改朝換代的曆史時期,總會有人扶植亡國君王的後代,打起前朝的旗幟以號令天下,這種做法是典型的借屍還魂。

本計有以下三層含義:

1東山再起。失敗之後有兩種態度:一種是一蹶不振,自暴自棄,另一種是永不認輸,尋找機會,東山再起。本計就屬於後一種。在失敗時能保持清醒的頭腦,冷靜進行分析,準確地作出判斷,不惜一切手段,積極主動地轉敗為勝。

2借形借力。若要東山再起,關鍵在於會“借”。自己的力量不足以轉敗為勝,就要借助一切可利用的力量,以壯大自己的力量,爭取一切可利用的機會,以增加取勝的可能;借用一切可用的形式,以實現自己的意圖。隻要能還魂,可以不必計較屍體是髒是跛,另外也可假借他人的名義,推行自己的戰略計劃。

3無用之用。借形、借力一般不借有能力、有作為的,因為它們難以駕馭和控製,而應借用那些無能力,無作為的。因為它既可以很方便地駕馭和控製,又不易引起敵人的注意。無用之用,即利用那些所謂無用的東西加以利用。這就是借形、借力的一般原則。

對借屍還魂之計應采取如下防範對策:

1斬草要除根。如果不將野草連根拔掉,它就會“春風吹又生”,對敵人隻是打傷,而不是消滅,他就會在養好了創傷之後,卷土重來。所以,我們切不可像孫悟空打白骨精那樣,讓其棄屍而逃,留下禍根,一再借屍還魂。

2棄屍要深埋。我們有時也要拋棄一些東西,這些對我們暫時無用的東西,很可能成為以後敵人還魂時所借之“屍”,我們的東西被敵人所借,並用來對付我們,那是十分可悲的事情,為了不使敵人有屍可借,至少從我們這裏得不到便宜,我們就應注意將可能被“借”的東西,深埋或隱藏起來,使敵人無機可乘。

3由表要及裏。若敵人已經借到“屍”,並已還其“魂”的話,我們就應該及時識破,揭露其真實的麵目。不讓他繼續為非做歹。識破敵人借屍還魂之計並不容易,因為他給我們是假象,真實的東西藏在裏麵。這就需要我們透過現象看本質,由表及裏的進行分析判斷,以防上當受騙。

4不為他人作嫁衣。貧窮人家的女子沒有錢為自己置備嫁妝,卻年年為人家縫製嫁衣,這是出於無奈。見到別人有困難,寧肯犧牲自己的利益,也要去幫助,這是出於自願。在激烈的你死我活的競爭中,若要為人作嫁衣,則是愚蠢了。當然有時是在不知不覺中被人利用,一旦發現,就要立即停止。另外在做每件事情之前,都要分析一下:此件事情成功之後,是我們獲利多,還是對方獲利多?隻有我們的獲利多於敵方獲利時,才可去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