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進諾曼第旅館時,已經快三點了。諾拉、桃樂希還有賴瑞·克羅利都在客廳裏,諾拉和賴瑞正在玩陸棋,桃樂希在看報紙。
“麥考利真的殺了他們嗎?”諾拉看到我馬上問。
“對。早報有提到維南特嗎?”
桃樂希說:“沒有,隻提到麥考利被捕。怎麼了?”
“麥考利也殺了他。”
諾拉說:“真的?”賴瑞說:“真想不到。”桃樂希哭了起來,諾拉驚訝地看著桃樂希。
桃樂希啜泣道:“我要回家找媽媽。”
賴瑞不怎麼熱心地說:“我很樂意陪你回去,如果你……”
桃樂希說她想走,諾拉忙著安慰她,可是並沒有試圖留她。賴瑞努力掩飾自己的不情願,取了帽子和大衣,陪著桃樂希走了。諾拉在他們身後關上門,然後轉身靠在門上。“解釋給我聽,查拉藍比得斯先生。”她說,我搖搖頭。
她在我旁邊的沙發上坐下來,說:“現在老實說,如果你漏掉一個字,我就——”
“說之前,我得先喝一杯。”
她詛咒著去替我倒了杯酒,問:“他招供了嗎?”
“為什麼要招供?這樣就逃不過第一級謀殺罪了。有太多謀殺了——而且至少其中兩樁很明顯是冷血謀殺——檢察官不可能讓他以第二級謀殺被起拆。除了否認之外,他別無退路。”
“不過都是他幹的沒錯吧?”
“當然。”
她把杯子從我嘴邊推開,催促著:“別拖拖拉拉的了,快告訴我詳情。”
“呃,我猜他和朱麗亞聯手騙維南特有一段時間了。他在股市投資了不少錢,又發現了朱麗亞的過去——就像莫若力暗示的——於是他們就合夥對付維南特。我們正在找麥考利和維南特的賬冊,要追查錢從這個人的戶頭流向哪個人的戶頭應該不難。”
“所以你其實不知道他偷了維南特的錢?”
“當然知道。隻有這樣才說得通。破綻是維南特十月三日要出門旅行,因為他的確從銀行戶頭提了五千元現金出來,可是他並沒有關掉他的店,也沒有放棄公寓。那是麥考利幾天後去處理的。維南特是三日晚上在麥考利的家中被殺的。我們之所以知道,是因為十月四日早晨,麥考利的廚子去工作時,麥考利把她擋在門口,告訴她一些瞎編的抱怨,又給了她兩個星期的薪水開除了她,免得她進去房子裏麵發現屍體或血跡。”
“你們是怎麼發現的,別漏掉細節。”
“遵照一般程序。我們逮捕他之後,很自然的就到他的辦公室和家裏清查——你知道,某年某月某日晚上你人在哪裏這一類的——他現在的廚子說,他是從十月八日開始替麥考利工作的,於是我們就追查出來了。另外我們也在一張桌子上發現一個很模糊的痕跡,我們希望是沒擦幹淨的人血。鑒定人員正在化驗,看他們能不能有什麼結果。”(結果那是牛血。)
“所以你們不確定他——”
“別再這麼說了。我們當然確定。隻有這樣才說得通。維南特發現了朱麗亞和麥考利在騙他的錢,而且或多或少地認為朱麗亞和麥考利背著他在一起——我們知道他嫉妒心很重——所以他就拿了不知道什麼證據去找麥考利,麥考利覺得他會送自己去坐大牢,於是殺了維南特。現在別再說我們不確定了。別的方式根本就說不通。接下來,現在他有了一具屍體,很難擺脫。我可以暫停一下喝口威士忌嗎?”
“隻能喝一口,”諾拉說,“不過這隻是推論,對不對?”
“隨便你怎麼講,反正我覺得基本上沒問題了。”
“可是我覺得任何人在被證明有罪之前,都應該視為無辜,如果有任何合理的懷疑,他們——”
“那是針對陪審團,不是偵探。你找到了你認為是謀殺罪的凶手,你狠狠敲他一筆,接著你讓大家知道他有罪,再把他的照片登在報紙上。然後檢察官根據他所能得到的資訊建立了最佳理論,同時讓大家從報紙上的照片上認得他的長相——如果他沒被逮捕的話,有些認為他無辜的人就會來告訴你一些有關他的事情,然後沒多久,你就可以把他送上電椅了。”(兩天後,一名布魯克林的婦人認出麥考利過去三個月曾以喬治·佛利的名字向她租房子。)
“可是我覺得好像太不嚴謹了。”
“如果謀殺凶手是數學家,”我說,“就可以用數學來解答。可是大部分凶手不是數學家,這樁案子也不是。我不想跟你辯駁什麼是對或什麼是錯,但如果我說他可能分屍,好把屍體裝成一袋袋運進城裏來,我的意思隻是這是最有可能的。那應該是發生在十月六日或之後的事情,因為他是那時才解雇維南特店裏的兩個技工——普倫提斯和馬諾頓——而且把店給關了。接下來他把維南特埋在地板下頭,外加一套胖子的衣服和瘸子的拐杖,以及上頭有D.W.Q.字樣的皮帶,免得浪費太多石灰——或者其他用來吃掉屍體特征和肌肉的東西。然後他再用石灰把地板重新糊好。在警方追查和新聞界的宣傳之下,我們會比較有機會查出他是在哪裏買來或弄來那些衣服、拐杖,還有石灰。(後來我們查到石灰的來源——他是向上城一個建材供應商買來的,可是其他東西的來路就沒那麼幸運了。)